楠木軒

垃圾食品真的“垃圾”嗎?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綜合

  過去十幾年,“世衞組織公佈的十大垃圾食品名單”流傳甚廣,“垃圾食品”這個概念也深入人心,以至於包括一些營養專家在內的許多人,把不喜歡的食品都歸類為“垃圾食品”。而最近,世衞組織正式明確闢謠“沒有發佈過這樣的名單”,甚至也不認可“垃圾食品”的概念。這些食品的生產經營者,許多喜歡這些食品的人,還有一些媒體,又露出“沉冤昭雪”的歡喜,以至於奔走相告“世衞組織説了,某某不是垃圾食品,這下可以放心吃了”。

  食品的價值是滿足人體的營養需求。也就是説,任何一種食品,只要能為人體提供某些營養成分,而不附帶有毒有害成分,那麼它就是有價值的食品,就不會是“垃圾”。從這個意義上,那些著名的“垃圾食品”,比如炸雞、薯條、餅乾、火腿腸、甜品、方便麪……這些食品中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脂肪或者碳水化合物——而它們都是人體需要的營養成分。對於那些熱量得不到保障的人羣,這些食物都是精細優質的食物,炸雞和火腿腸甚至還富含優質蛋白。而餅乾、火腿腸、方便麪、罐頭這樣的食品,易於保存食用方便,對於物流落後地區的食物供給,具有相當大的優勢——在一個走好幾裏地才能到鎮上的鄉村小學,要給孩子們改善營養的話,提供這些“垃圾食品”就遠比讓他們每天吃新鮮的禽肉鮮奶要現實可行得多。

  “垃圾食品”與“健康食品”的概念之所以出現,是因為人體對於各種營養成分的需求不是越多越好,而是各有一個合適的範圍——任何一種營養成分,少了不好,多了也不好。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多數人都已經能獲得足夠的食物。這樣,“營養均衡”就成了新的目標。象脂肪和碳水化合物,我們可以輕易地獲得,也就很容易“過猶不及”,營養變成了負擔,反而不利健康。而優質蛋白,在我國還有許多人攝入不足,但在歐美,也差不多跟脂肪和糖一樣,快成“垃圾食品”的原因了。而醃製製品、燒烤食品、加工肉製品,通常説“含有一些有害成分”,其實也是吃得太多、跟那些“健康食品”相比才能體現出來——跟沒有吃的(比如那些貧困地區的孩子相比),或者長期單一的飲食習慣相比,它們也就依然是“健康食品”。

  不過,説“某某不是垃圾食品,這下可以放心吃了”,也是矯枉過正,走入了另一個誤區。對於許多人,這些食物提供的營養成分在其他飲食中很容易獲得,也就不會“不足”。但是,它們往往缺乏維生素、礦物質和膳食纖維等成分。多吃了它們,也就影響了吃那些“富含容易缺乏的營養成分的食物”,從而造成營養不均衡。它們不是垃圾食品,只是説它們無毒無害,可以作為合理飲食的一部分,而不意味着就“可以放心吃了”。

  也就是説,食物生來無所謂“垃圾”還是“健康”。飲食結構是否合理,才會讓一種食品成為“垃圾食品”或者“健康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