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發現丈夫艾滋,四月婚姻妻子染病?近日,丹陽法院宣判了一起離婚案件,因男子劉強刻意隱瞞自己患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被判與女子周倩四個月的婚姻無效。
婚後發現丈夫艾滋 四月婚姻妻子染病?
原來,劉強在婚前已經患有艾滋病,在對周倩隱瞞病情的情況下,與其結婚領證。
據悉,周倩與劉強相識於在外打工期間。兩人在結婚前,劉強拒絕婚檢,周倩考慮到劉強是二婚,之前應該做過婚檢,所以便隨了劉強的意,哪知在結婚四個月後,周倩從劉強服用的藥物中的得知劉強原來患有艾滋病,並在隱瞞自己的情況下與自己領了證,結了婚。隨後,周倩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最終判處二人的婚姻無效。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呼籲,男女結婚之前一定要對彼此有深入的瞭解,切莫衝動結婚。
這起離婚案可謂是害人害己,明知自己身患艾滋還要與其結婚,這不是禍害人家嘛。小編覺得這是變相的報復社會,把人家的健康置若罔聞。如果是真愛,但又不適合結婚,請為人家多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