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要拆你家小區圍牆,能同意嗎?2016.2.23日
前天(2月21日),國務院印發了一份文件。全文很長,你不必全看,但有一點,一定要關注:不允許再搞封閉式小區了。已經建成的住宅小區,也要逐步打開。憤怒、不解、驚慌,這是很多人的態度。我們究竟該怎麼評價這項新政?
封殺“封閉式小區”,官方稱旨在解決交通擁堵問題
做政策解讀,一定要看原文件。“不再建封閉小區”這種史無前例的説法,出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
在《意見》中,第16條明確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
所謂“封閉住宅小區”,就是現在絕大多數小區的模樣:安保第一道防線設在小區大門,小區被圍牆環伺,它是一個自成一體、與外隔絕的空間。而街區制最大的特點是“不設圍牆”。
這就是歐美典型的街區制社區
所以,欲廢“封閉式”而推“街區制”,用一句話總結:拆掉圍牆,大家共享。
推翻從前,另立新規,一定有其意圖。按照《意見》的説法,此番改革的目的是“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提高道路通達性”。顯然,這是為了解決城市擁堵這個痛點。
通俗一點説,官方認為,現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之所以這麼堵,封閉式小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小區內的道路沒有充分利用,導致“城市道路只有動脈和靜脈,沒有毛細血管。”
不可否認,這對緩解交通壓力確有一定作用
為什麼封閉小區,會對道路通行狀況產生影響?不用太多文字,請看下面這張圖。
一圈圍牆,阻擋了兩條縱向、一條橫向交通路線 製圖:騰訊《今日話題》
對北京而言,這一問題更加嚴重。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軍隊和國家部委,開始佔據大片密不透風的區塊式領地。90年代興起的商品房小區,也基本沿用這種風格。
其結果是,根據北京工業大學李京文教授的研究,僅僅是在北京的中央機關及其附屬單位,佔地已經超過北京中心區建成面積的1/3。所以,北京城市面積只有7%是用於道路建設,而在紐約,這一數據是25%。
北京路網密度和東京對比圖,可發現北京有大量巨大的封閉區塊。圖片來源:知乎網友“CnDriver”
這就導致,北京交通雖然幹線路網互通,但支路連接非常差。如果能夠打通各類“大院”和一些特大封閉小區,確實能緩解北京的交通擁堵。
即便如此,我們還是要提醒三點:1,封閉環境造成交通擁堵,機關、軍隊“大院”是禍首,要動手,也應該先動它們;2,北京如此,不代表全國如此,很多城市不堵或者擁堵另有原因,不應該“全國一盤棋”;3,很多小區內部的道路,寬度窄、設計速度低,現在要“逐步開放”,要考慮現實難度。
但是,相比城市擁堵,更該關注私權淪陷
如果要強行推廣“打開封閉住宅小區”的決策,恐怕得先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
政府要求打開的封閉小區,其內部道路不屬於“城鎮公共道路”。所以,小區內部道路,其使用權屬於所有業主共有,沒有任何義務對外開放。
即使要開放,也應該由全體業主投票自決。《物權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經人代會審議通過的,《意見》並不能凌駕《物權法》之上。
可以發現,一項決策,如果沒有嚴格的法律程序規制,它今天可以朝右,明天也可以朝左。北京奧運會期間,不少小區被要求做“封閉改造”;2010年,北京試點對流動人口較多村莊建圍牆,進行“封閉管理”。
“開放”也好,“封閉”也罷,應該尊重居民的選擇權
推掉一堵牆,豎起一堵牆,一切都這麼“為我所用”。
不理解焦慮,不回應質疑,就別怪大家亂想
在歐美國家,確實是街區制住宅區更常見。也可以認為,未來中國的城市規劃,應該向街區制轉型,至少可以嘗試。
但是,歐美的街區制住宅,在規劃之初,它就是街區制,而不是説好了是封閉式,業主付出了代價(歐美也有封閉式小區,往往比較高端,房價貴),又強行開放的。
強行開放,必然讓人焦慮。尤其是很多中產階級非常恐慌。因為環境越好、安保越嚴的小區,房價越貴。別人付出了成本,憑什麼你來摘桃子?
開放封閉小區之後,治安狀況、小區道路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物業費還交不交等問題,都是實實在在應該得到回應的。
如果對焦慮不理解,對質疑不回應。那麼,改革者的初心,必然遭到懷疑。有一些人認為,之所以搞出這項政策,是觀察到了“維權者體現出的普遍由業主委員會進行組織”的傾向。現在不允許搞封閉小區,等於切斷了本小區內居民的聯繫。
這種懷疑,沒有哪個改革者願意見到吧?結語如果一定要開放封閉小區,請政府部門做好表率,不要最後搞成,民眾的小區全都開放了,各種大院反而因為“安全”“機密”等藉口,戒備森嚴,別説通暢了,門你都進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