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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受辱被罵白痴,台大物理碩士自殺,台軍軍方賠償。圖片來源:台灣聯合新聞網。
中新網10月24日電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消息,台大物理碩士的洪姓男子2008年入伍,分發到台軍陸戰指揮部服役,遭部隊長官不當管教及辱罵“白痴”等,曾在14個小時內被長官“指正”12次,因而罹患憂鬱症。下部隊半年後,從谷關特訓中心綜合教學大樓樓頂跳下身亡。家屬提告賠償,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判決台軍陸軍司令部須賠償洪的家屬286萬餘元(新台幣,下同)。
洪姓男子母親曾公開控訴台軍軍方害死兒子,兒子服役,因拒籤《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長官刁難,常罵他︰“你是要教幾次才會懂啊!你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白痴啊!”
法院調查指出,洪姓男子當兵前並無精神疾病,2008年3月入伍,分發到台軍陸軍特戰指揮部,同年6月完成預財士訓練,但長官未依照台軍指揮部人令,將他由最低階級的二等兵改任下士,還經常辱罵他;同年8月12日,台軍桃園醫院診斷洪某有焦慮症合併憂鬱症,但軍方長官仍繼續凌虐他,郝姓上士副排長命洪姓男子與其他3名同袍各揹負12.8公斤的攜行裝備,在中山室受檢,若其中一人未將裝備帶齊,就要求4人通通跑回55米外的寢室,放下裝備後跑回中山室,然後再跑回寢室將攜行裝備背上,跑回中山室,以高跪姿將裝備陳列受檢,若速度太慢,重新操作,且“一人做錯,全體重來”,4人來回操作4、5次後。洪姓男子不堪體力負荷,癱坐在地,郝才派人將洪送到醫務所。
判決指出,2008年9月,洪姓男子出現憂鬱症症狀,自殺風險較常人高出12至20倍,但連長、輔導長、排長、副排長、班長等人於9月7日晚間6時30分許到隔天上午8時20分之間約14個鐘頭內,持續對洪姓男子“指正”12次。洪姓男子雖報告身體不適但未獲理會,後因不堪身體和精神虐待,又無法改變外在環境,同年9月8日上午跳樓身亡。
法院認定部隊長官的凌虐、辱罵等不當行為,與洪的自殺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決台軍陸軍司令部須賠償洪家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至於郝姓副排長被依藉勢凌虐軍人罪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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