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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向十九大工作報告審議程序發生重大變化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綜合

  10月9日,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八次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同意將報告提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胡思遠 攝)

  中央紀委向十九大工作報告審議程序發生重大變化

  10月9日,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八次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同意將報告提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

  之前歷屆中央紀委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由中央紀委常委會單獨徵求黨內意見,中央紀委全會進行審議,並直接同意將報告提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查。十八屆中央紀委向十九大的工作報告審議程序有了新變化:一是中央紀委工作報告稿先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後,和黨的十九大報告稿、黨章修正案一同在黨內徵求意見;二是中央紀委工作報告稿經十八屆中央紀委八次全會審議通過後,先提請於10月11日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再由七中全會提請於10月18日召開的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審查。

  10月9日,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八次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同意將報告提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胡思遠 攝)

  程序折射理念,變化體現深意。審議程序的調整,充分體現了黨章要求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

  黨章第四十三條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章還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先提請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再由七中全會提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查,這一審議程序的調整,體現的就是對黨章的尊崇、對黨章規定的執行,體現了中央紀委忠實履行黨章賦予職責的鮮明態度。

  十八屆中央紀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時時處處事事向黨中央看齊,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一改以往會議議程,調整為先由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之後由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作工作報告。與會中央紀委委員指出:“總書記首先發表重要講話,有利於我們更好地領會中央的精神,貫徹中央的要求,開好全會,做好新一年的工作。這看似是一個形式上的調整,實質反映了中央紀委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態度。”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則是在內容和形式上對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全面貫徹,體現了自覺地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

  “四個意識”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這一程序的調整看似是形式的變化,但形式變化裏藴含着重要的政治內涵。(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蘭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