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養老院卷錢上億跑路,缺的不只是監管
近日,一家名為“怡養愛晚”的養老機構變相吸儲,捲走千餘名老人上億元養老錢跑路,被媒體曝光。隨後媒體的調查發現,民營養老機構會收取高額押金或變相收取押金,已成行業潛規則。有人認為,這是有關部門監管失職。果真如此嗎?…[詳細]
要點速讀1民營養老機構盈利難的問題不解決,光有監管也難保養老押金安全。2用市場的辦法解決高額押金問題,比強調監管更有效。民營養老院吸金手段多樣,理應加強監管
“怡養愛晚”的跑路,並未被媒體當成偶然事件。隨着調查的深入,民營養老機構更多的吸金方法被挖掘了出來。
擁有養老地產的民營養老機構一般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吸金:一種是讓老人花費上百萬購買養老公寓一定時期的使用權,老人入住期後,每月繳納一定的費用,到期後返還購房款;一種是讓老人投資老年公寓,住房交付後,開發商逐漸向業主回購產權,老人獲得養老收入。
養老地產長期出租使用權,和收取高額押金並無本質區別
擁有養老地產的民營養老機構畢竟是少數,更為普遍的吸金方式是讓老人繳納押金。具體方式也有兩種,一種是繳納幾萬元不等的押金,這些錢由養老機構保管,主要用於老人在緊急情況下使用;另一種老人交納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押金,之後老人享受免費入住或打折入住。老人走的時候,養老機構還會退還本金。
據業內人士介紹,多數民營養老機構會收取押金,押金越高,意味着養老機構可能服務的條件也高一些,這已經成為行業默認的規則。對於民營養老院來説,無論是一次收取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押金,還是一次收取上百萬的購房款,都可以立即獲得上億無息資金。這筆錢無論是做投資還是借貸,都可以獲得不菲的收益。
但這讓老人們的資產處在巨大的風險之中,養老機構也涉嫌非法集資,因此有媒體呼籲高額押金不能成為監管空白,在情理之中。
但民營養老機構盈利難的問題不解決,光有監管也難有實效
收取高額押金,並不利於民營養老機構招攬顧客,但為什麼它還成了行業潛規則?雖然不排除一些行業中人想借債投機,但它能成為行業潛規則,和整個民營養老機構盈利困難密不可分。民政部2015年的數據顯示,一半以上的民辦養老機構收支勉強持平,40%的民辦養老機構長年處於虧損狀態,能盈利的不足9%。
不幸的是,這種現狀可能還可能持續很久。在十二五期間,中國大力發展養老事業,老年服務機構牀位數的增長成為政府一個重要的考核指標,牀位數大量增加。然而,入院養老的人數卻沒有同比例增加,養老院的空牀率從2010年的22.96%上升到2014年的47.64%。一般來説,養老院入住率要達到七八成,才能實現盈虧平衡。
民營養老院空牀率高,很難盈利
如果靠提供養老服務不能盈利,即使規定了民營醫院收取押金的標準,民辦養老機構也會想辦法賺錢。就在去年,楚天都市報報道了武漢市黃陂區的養老院以高返利、多折扣的手段,吸引社會投資的做法,如向某老年公寓投資2萬元至10萬元,不僅可享受居住優惠,一年還能拿到1400元至1萬元不等的返利,3年後返還本金。
這和交幾十萬上百萬押金,就可享受入住優惠,並無本質區別,甚至更為“優惠”。當地民政部門也進行了監管——勸誡相關養老院停止這種集資方式,但對方都以“業務營銷”為由拒絕接受。當地工商部門則表示養老院以高息、打折等方式吸納顧客投資,屬於超範圍經營,並沒有認定為非法集資。
此外,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我國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根據現行法規沒有貸款資格,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由於經營困難、盈利能力有限,也很難獲得銀行貸款。
在這種情況下,監管不嚴,很難改變養老機構用押金或者押金變種的方式賺錢;管得過嚴,堵死了民營養老機構低成本的融資渠道,結果很可能是民營養老機構大面積消亡。而且無論監管是否有效,對上萬家養老機構進行監管的行政成本註定是巨大的。
消除高額押金,給民營養老機構公平的市場地位更重要
我國有沒有不變相收取押金的養老機構呢?有,那就是公立養老機構。他們之所以不收押金,不冒着違法的風險賺錢,是因為它們的硬件設施不僅完全由政府投資,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貼,這也是公立養老院物廉價美、物超所值的秘密所在。
相比之下,民辦養老院的待遇就差得遠了,雖然它們也能享受一定的補貼和税收減免,但力度不足,且很多優惠政策落實困難。
以北京為例,2016年發佈的《北京市養老機構入住率調查研究報告》顯示,雖然北京已在土地使用、建設資金、運營補貼、水電氣等方面出台了優惠政策,但扶持政策普遍存在享受條件較高、審批週期較長等問題,落實力度及覆蓋面有限。
其中,北京市發改部門針對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一次性扶持政策,由於使用的是市固定資產投資,需要經營者出具自有房產或土地的證明,且嚴格履行為期18個月的第三方審批評估程序,到報告出爐時,只有8家機構享受到了政策補貼。
北京市還明確養老機構享受水電氣暖居民價,基層企業每每以上級主管部門沒有發文為由延緩執行,部分農村地區機構一年的取暖費用超過20萬元,成為沉重負擔。而營利性養老機構基本沒有享受到相關扶持政策。
沒有優惠條件,民營養老機構維持生存都不易,自然也無法像公立養老機構一樣,不收押金。
政府的養老投入更有效率,也有助於消除高額押金
我國對養老產業發展不可謂不重視。十二五期間,國務院及所屬各職能部門一共出台了20多項與老年服務相關的政策法規,也花了真金白銀,民政部李立國部長曾表示,“僅在2014 年,財政和民政部門,共有約250億元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但正如上文所説,政府把老年服務機構牀位數的增長當成了重要的考核指標,卻忽視了利用效率,結果陷入了牀位數和空牀率同時增加的怪圈。在社科院研究員唐鈞看來,過去的養老政策很多,看起來面面俱到,但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關鍵。
目前,我國60 歲及以上的老人已經超過2 億,其中失能老人數達到3700 多萬。在他看來,失能老人應該作為發展老年服務的突破口。因為這些老人對養老機構的需求最為迫切,養老費用也最為沉重。如果他們不去養老服務機構,老年服務機構空牀率高經營虧損難以為繼的局面很難改變,機構發展不能持續,也會拉社會福利事業的後腿,形成惡性循環。
失能老人需要全天照看,是最該被養老機構接收的羣體
唐鈞給出了兩個解決辦法:一是可以通過長期積累的保險手段來籌集資金,二是政府和社會提供救助和補貼。
如果能以保險和補貼的手段解決了失能老人住不起養老院的問題。一個良性循環可能由此出現——有長期照護需求的老人有了支付能力,入住老年服務機構,老年服務機構的牀位客滿經營獲利,機構的興旺推動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如果這能夠實現,我們就更沒必要擔心高額押金的問題了。“富裕”起來的民營機構為了在競爭中獲勝,會從各個方面提升服務質量,高額押金這樣有違法風險的陋習很可能被養老機構最先拋棄。“富裕”起來的老人們,對收高額押金的養老機構,也有了更多拒絕的底氣。
行業中出現種種亂象,呼喚政府的監管沒有錯。然而,我們也應該明白,任何監管都是有成本的,沒有公平的市場和對症的政策,光有監管可能只是揚湯止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