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旗下建築公司遭警方搜查:李健熙涉嫌挪用公款
李健熙
北京時間10月19日早間消息,就在“三星太子”李在鎔幾個月前因為行賄入獄後,李氏家族再次面臨刑事指控。
韓國警方週三搜查了三星旗下建築公司的總部,目的是調查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是否挪用該公司的資金翻修自己的住宅。一位參與調查的人士透露,調查人員很快還將盤問包括公司管理人員在內的其他人。
這家建築公司是三星C&T公司旗下的一個部門,他們週三拒絕對對此發表評論。但該公司之前就曾對指控提出過反駁。上述參與調查的人士拒絕披露本案可能的涉案金額。
李健熙49歲的兒子李在鎔今年8月因為行賄被判入獄5年。他已經提出上訴。
週三的搜查以及與之有關的調查進一步加劇了三星的不確定性。雖然最近的一系列負面消息並未對三星的運營產生影響,但李氏家族陷入法律糾紛再次引發了人們對該集團的擔憂。
【2017】第73期
龍州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城區市場管理所原所長周杰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龍州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近日,該院已向龍州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周杰。龍州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杰在擔任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城區市場管理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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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編輯:龍州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團隊
(2017-10-01)
本報訊(記者 肖赧)昨天,韓國媒體傳來了一條驚人的消息。11名前韓國足協成員涉嫌挪用公款用以旅遊、打高爾夫球及在酒吧消費等,涉事的包括前韓國足協主席趙重衍、協會前副主席李會澤等。
根據韓國多家媒體報道,多名前韓國足協成員涉嫌挪用公款。韓媒體援引警方的消息稱,前韓國足協主席趙重衍,曾利用國家隊比賽,3次偕夫人出國旅遊,他還涉嫌和朋友一同用公款打高爾夫球。韓國警方還表示,目前已經可以證實韓國足協高官多次花費公款出入高爾夫球場、卡拉OK廳、酒吧和美容院等娛樂休閒場所,因此這類行為已經涉嫌犯下挪用公款罪。韓國媒體還透露,韓國文化體育部也向警方申請調查韓國足協去年12月預算支出執行情況。據悉已有12名相關人員被捕,包括6名韓國足協現在職人員。
(2017-09-15)
俄羅斯著名導演基里爾·謝列布連尼科夫涉嫌挪用6800萬盧布(約合768萬元人民幣)用於戲劇項目的公款,於22日在聖彼得堡被俄羅斯聯邦偵查委員會(俄偵委)逮捕。如果罪名成立,謝列布連尼科夫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
【涉嫌挪用公款】
謝列布連尼科夫是莫斯科果戈裏戲劇院藝術導演。俄偵委發言人斯韋特蘭娜·彼得連科22日説,謝列布連尼科夫涉嫌將一個戲劇項目2011年至2014年的資金挪作他用,總額至少為6800萬盧布。
俄羅斯新聞社當天援引律師德米特里·哈里託諾夫的話報道,謝列布連尼科夫在聖彼得堡拍攝電影時被逮捕並押送到莫斯科。
今年5月下旬,俄偵委搜查了謝列布連尼科夫的住所和莫斯科果戈裏戲劇院。俄偵委還收繳了謝列布連尼科夫的護照以防他出境。
美聯社報道,涉案人員還包括莫斯科果戈裏戲劇院一名會計師和兩名經理。這名會計師和一名高級經理已被監禁,另一名經理被軟禁在家中。俄羅斯媒體本月早些時候報道,這名會計師向檢方檢舉了謝列布連尼科夫。
謝列布連尼科夫被捕後否認檢方的指控。他的律師哈里託諾夫告訴俄羅斯衞星通訊社記者,沒有人料到謝列布連尼科夫會被逮捕,他已經兩次前往俄偵委配合調查。
【與政治無關】
謝列布連尼科夫現年47歲,作品涉及電影、戲劇多個領域,因大膽嘲諷俄羅斯社會的保守主義傾向而聞名。他導演的電影曾在法國戛納電影節獲獎。
2012年,謝列布連尼科夫接受任命,帶領莫斯科果戈裏戲劇院轉型。在他的領導下,莫斯科果戈裏戲劇院從日漸衰落的傳統劇院轉變為推動現代戲劇藝術的中心。
俄羅斯文化部長弗拉基米爾·梅津斯基曾公開批評謝列布連尼科夫的作品。俄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的發言人德米特里·佩斯科夫5月則告訴媒體記者,克里姆林宮沒有參與該案的調查,“(案件)與政治沒有關聯”。
謝列布連尼科夫被捕後,俄文化部副部長亞歷山大·茹拉夫斯基接受塔斯社採訪時説:“俄偵委逮捕他,表明調查機構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包雪琳)(新華社專特稿)
(2017-08-24)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沙8月9日電(記者陳文廣)記者9日從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懷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對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湖南日報社)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皮林(正廳級)提起公訴。
據介紹,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詢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
懷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務,數額巨大,與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情節嚴重,應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