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公積金莫名被提取 背後內幕是這樣太可怕了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綜合

  公積金莫名被提取,背後內幕是這樣太可怕了。成都一國企職工遊鴻逵(化名)和妻子共計約6萬元的公積金,從賬户上莫名失蹤了。

  9月18日,遊鴻逵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事情已經過去5個月了,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中心”)仍未給出合理解釋,6萬公積金款去向至今是謎。”

  遊鴻逵稱,他在成都公積金中心查詢獲知,2012年12月,他和妻子兩人的公積金先後被以給兩套房“償還貸款本息”的名義提取。這兩套房子,其中一套門牌號為空號;另一套,則是遊鴻逵岳母10多年前贈予他們的一套公租房,根本不存在公積金貸款。

  遊鴻逵曾找到成都公積金中心要求解釋,他稱,對方回應稱,6萬元公積金是劃到他們夫婦名下的聯名卡上後才被轉走的,建議向警方報案,同時拒絕了他查詢原始資料的要求。

  9月19日,澎湃新聞致電成都公積金中心,該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遊鴻逵向公積金中心反映了此事,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由於屬於在偵案件,更多情況需要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現在不方便透露。

  國企職工夫妻6萬公積金失蹤

  遊鴻逵和妻子陸女士都是成都市一國有企業職工。遊稱,他們只在2008年購買首套房時提取過一次公積金,之後再未關注過公積金賬户。

  今年5月,陸女士偶然想起多年沒查過公積金,於是到成都公積金中心查詢,發現她的公積金賬户上只有三萬元。陸女士感到疑惑:根據每月扣除的和單位繳納的公積金數額計算,從2008年首次提取公積金至今已過8年,賬户裏至少應有6萬元。

  陸女士當場打印了一份“職工公積金支取明細”清單,清單顯示,2012年12月7日,她的公積金賬户有30200元被劃轉到了她的聯名卡賬户上,這筆錢當天即被轉走了13500元,次日被轉走9800元,第三日被取走1900元,當年12月11日再被取走5000元。

  “一週之內,30200元一分不剩,不知道被誰拿走了。”陸女士説。

  陸女士隨即聯繫了其丈夫,遊鴻逵也查詢了自己的公積金賬户,他發現,2012年12月26日,他的公積金賬户有30800元被劃轉到他的聯名賬户上,同樣在之後幾天內分多次被轉走。

  遊氏夫婦打印的“職工公積金支取明細”顯示,這兩筆共計6萬餘元的公積金,被提取的原因均是“購房,償還貸款本息”。

  澎湃新聞查詢成都公積金中心官網獲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除了應具備相應的條件,還要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相關協議,並且必須本人前往,出示身份原件證明、提供已婚或未婚證明材料、購房合同或房產證、銀行還貸的三個月流水明細等材料,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嚴格審核。通過審查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才將錢劃扣到個人聯名銀行卡上。

  “從這個程序看,除了我們本人,似乎沒有人能將這筆錢取走,但這錢真不是我們申請提取的。” 遊鴻逵説,2008年之後,他和妻子再未提取過公積金,也不知道這筆錢在2012年到過他們的聯名賬户上,“公積金聯名卡是單位發的,平時沒管,也沒辦過提取業務。”

  為“不存在的房子”還貸

  根據陸女士的“職工公積金支取明細”單,她被提取的公積金用於償還成都市錦江區海椒市街6-1-11號房屋貸款。但陸女士稱,這套房是其母親所在單位早年分的公房,後來轉贈予她,根本不涉及貸款問題。

  遊鴻逵提供的一份由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出具的房產信息摘要表顯示,6-1-11號房屋的產權登記人為陸女士,產權來源為“受贈”,受贈日期為2003年10月。

  而遊鴻逵被提取的公積金,則用於償還成都市金牛區西北橋北街6號5-1-2號房屋的貸款。但遊稱,他在尋找這套房子時發現,西北橋北街根本沒有6號。西北橋街社區也向他證實,“西北橋北街6號”是一個備用號,還沒有啓用,實際上是個空號,“一般人都不知道”。

  確認公積金被別人動了之後,遊鴻逵聯繫了當地媒體。成都電視台隨後的報道證實了遊鴻逵的説法,“西北橋北街6號”這個地址目前不存在。

  遊鴻逵曾找到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希望調取原始資料,看是誰取走了他們的公積金。他稱,第一次去時,該中心回答説需要查詢,幾天後答覆;幾天後他得到的回答是“資料可能毀了”;後來又稱他“沒有權利來看這個資料”;他們找的次數多了,最後得到的答覆是“去找信訪局”。

  遊鴻逵認為,查清此事必須要調取出2012年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時的原始資料,比如身份證件、單位證明等。“如果是我本人辦理的,肯定有相關證件材料和證明,還有簽字,如果是別人辦理的,至少得有委託書。”

  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支取明細”顯示,遊鴻逵在2008年第一次辦理公積金提取時,的確是他本人前往辦理,“代辦人姓名”、“代辦人證件號碼”處都是空白。然而,2012年的那次提取業務辦理,“代辦人”和“代辦人證件號碼”兩處卻填着他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遊鴻逵對此十分不解:“在我的公積金賬户上,代辦人居然填的是我,我幫我自己代辦嗎?”

  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遊鴻逵始終不解:連房子都不存在,申請人如何通過公積金中心的審核?

  8月9日,成都市電視台報道此事,並播放了一段成都公積金中心城區房管部副主任李萍與遊鴻逵的對話。

  對話中,李萍説:“公積金在當時並沒有説必須本人親自來領取。”遊鴻逵回應,即使是他當時委託了別人來辦的,那現在他要看當時委託人的相關資料。李萍明確告知:“這個不是你説要就拿給你看的。”

  李萍還表示,這個錢如果打到其他人卡上,是公積金中心錯了,但如果是打到遊鴻逵夫妻本人卡上,覺得錯了,那就把錢退回來,公積金中心重新受理。

  9月18日,遊鴻逵告訴澎湃新聞,他曾試圖向公安機關報案,但一直沒被受理。中秋節前,成都西御河派出所叫他去做了筆錄。

  成都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林方平告訴澎湃新聞,無論根據關於行政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還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遊鴻逵夫婦都可以在公積金中心提取原始資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能拒絕。

  “若有人冒用遊鴻逵夫妻名義提取公積金,侵犯他們的財產權,可以追究其民事責任,要求退還,如果是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別人的公積金,則屬於詐騙,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林方平説。

  林方平還稱,如果經調查證實,遊鴻逵夫婦並沒有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也沒有委託他人辦理過,那麼按照現行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行為屬於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面臨行政處分。

  9月19日,澎湃新聞致電成都公積金中心,該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遊鴻逵向公積金中心反映了此事,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由於屬於在偵案件,更多情況需要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現在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