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4萬買本田新車,剛開兩天卻又還給4S店,4S愣了:不是故意的
到4S店買車首先就是一種信任,買車的時候應該是有購車合同,而且還是人手一份的,白紙黑字不能作假的。但是金華的郭先生買的新車卻出現了兩份不同的購車合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4月中旬,郭先生在當地一家4S店花14萬訂購了一輛廣汽本田新車,但是開了沒兩天他又把車還給了4S店。這是為什麼呢?
車主郭先生説,車子本身並沒有毛病,問題是出在和4S店簽訂的合同上。因為是第一次買車,郭先生並不懂籤合同的注意事項,只是聽到4S店銷售員説,原合同要回收,客户需要可以給複印件。
之後,4S店回收了郭先生的購車合同原件,又給了一份複印件。郭先生沒有考慮那麼多,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合同本來就是應該一人一份的,為什麼自己的合同只有一份呢?
郭先生為了搞清楚是不是有什麼貓膩,於是找了一個事業單位購車要備案的藉口從4S店要來了合同原件,看到後謎底揭開了,而車主郭先生也憤怒了。他發現自己購車合同中籤訂的車型是中配的,但是複印件卻成了低配,而且到手的車子就是低配的,比中配車少了十幾種功能,價格也相差5000多塊錢。
4S店玩起了狸貓換太子的手法,這讓郭先生難以接受。郭先生説:當時4S店提出回收合同,就是對我欺騙的開始。
車主把車還給4S店還是第一次聽到,4S店也是愣了。當郭先生揭開了4S店的行為後,4S店銷售經理解釋:兩份合同不同,現在是説不清楚了,合同的事情還是交給專業的人去判斷。
花中配的錢提到低配的車,如果不是4S店回收合同,郭先生表示自己也發現不了問題。4S店辯解説:當時車主購買的時候就是低配的,銷售員一時疏忽,寫錯了型號,4S店不是故意的,只是銷售員的筆誤。
4S店銷售經理表示,問題確實出在店裏,我們也願意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則,願意交給客户一輛中配車,差價也不用客户負責。
對於這樣的解決方案,車主並不接受,他認為4S店並不是筆誤,而是故意把低配車當中配車賣給自己的。目前雙方還在協商解決辦法。
我有話説
出現這樣的事情,不管4S店是不是有意的,但是從銷售員的做法上來看,確實有故意的成分。如果是筆誤完全可以當着顧客的面提出來更改一下合同,完全沒有必要遮遮掩掩,這樣做反而造成了此次無銀三百兩的境況。通過這件事情也是提醒所有人,買車的時候一定仔細核對購車合同中的車輛信息,以防出現失誤。
看過,男子花14萬買本田車,剛開兩天卻又還給4S店,4S愣了:不是故意的。大家有什麼想説的,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