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3歲的女童被後媽虐待,最後搶救無效死亡。
孩子被送往醫院時,滿頭都是被燙傷、燒傷的痕跡腹部全是大大小小的眼洞,且許多都已經結痂
瘀傷好幾處,就連下體會陰部已經腐爛流膿
經CT檢查結果,竟然連顱內也已出血
許多人都在罵這個後媽,而更該罵的是難道不是孩子的爸爸嗎?事件中的孩子,既然有後媽,表明孩子在父母離婚後跟隨父親。
此事件中,孩子身體上的傷,已經不是新傷,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為何作為生父沒有措施?如果他從來未發現,那多麼不重視孩子;如果發現了未採取行動,那就是在縱容後媽。
父親或許不如母親温柔細緻,難道連“愛孩子”也沒了嗎?
如果有愛,就該明白在新組成的家庭中,自己是起到關鍵作用的人。父親對孩子的態度、對後媽的態度,也必然成為後媽對待孩子的態度。
如果無法給孩子一個安全並且充滿愛的家,何以當初不讓孩子跟着生母?
後媽必須要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而孩子的其他所有看護人,都是有責任的!若我們總是把自己應盡的義務不放在心裏,受苦永遠是孩子!
什麼才叫“和孩子做朋友”, 我們真的理解了嗎?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只因心中有你”:該殺,以儆效尤,要是可以的話,望啓用魚鱗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