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最全案情披露!嫌犯將被制裁

  章瑩穎案最全案情披露!編者按這起牽動中美的失蹤案等來令人遺憾的結局。6月30日,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一名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27歲白人男子,並表示相信章或已死亡。這距離瑩穎9日失蹤已過去了21天。網絡上充斥一種憤怒的聲音:為什麼美國警察辦事效率這麼低下?

  瑩穎的不幸,讓留學安全警鐘再度敲響,而熟絡異國的法律規章制度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

  7月3日,嫌犯將首次出庭聆訊。在此之前,我們邀請到老朋友遊天龍,一位長期關注美國政治動態的法學博士,來就案件本身做一個基本的解惑,一方面幫助在美留學生了解法律規章制度加強自我保護,也釐清國內公眾對美國法律體系的誤解。

  我們希望綁架瑩穎的兇手終將得到應有的制裁

  FBI發佈的尋人啓事

  問:世界説

  答:遊天龍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法學博士生,曾在美國多本法律期刊擔任編輯

  問:為什麼調查人員12日就鎖定嫌疑人並對其進行問詢,但29日才決定抓捕?是否真如大家所説“美國警察辦事效率低”?

  答:美國是法制社會,保障公民的財產權、隱私權,要搜查私人物業、財產,需要執法辦案人員拿到法院批准的搜查令(search warrant)後才可以進行搜查。

  美國不允許嚴刑逼供,在訊問刑事案件嫌疑人之前,警察必須明白無誤地告知嫌疑人有權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即刑事案件嫌疑犯有“不被強迫自證其罪的特權”,有權行使沉默權和要求得到律師協助的權利,也就是大家熟悉的”米蘭達警告”。

  根據起訴書呈現的偵破時間線,6月9日瑩穎失蹤,警方隨後進行了排查、蒐集監控錄像。12日時確定了嫌疑車輛,發現同款車在香檳地區大概只有18輛。當晚8點10分就到了嫌犯家中對他進行了首次盤問,也對嫌疑車輛進行了盤查。

  因對監控錄像的分析顯示,綁架車輛上有車頂遮陽棚頂(sunroof)、右前輪輪胎保護蓋有破損,警方在14號時才有足夠的證據,向法院申請搜查令,當天搜查令就批下來了。15號,嫌犯就被帶到聯邦調查局進行問話,他所在住處內的包括電子設備的物品都被帶走。而警方15號向警方申請對這些物件的搜查令,也是當天就得到了批覆。

  章瑩穎最後出現的監控錄像,進入嫌疑人車輛

  警方15日的問詢中,嫌犯並沒有漏出馬腳(他承認曾經搭載過亞裔女性,但很快就讓她在一個住宅區下車)。但警方並未放鬆警惕,一方面開始依法對他施行監聽,一方面則開始檢查嫌疑車輛。

  最終警方決定逮捕嫌犯的證據,一共有三個:最重要的是在監聽中,聽到他解釋説曾經綁架了瑩穎並將她囚禁在家中。二是嫌疑車輛的副駕被特別清理過,可能是他試圖隱瞞和摧毀證據,三是在嫌犯的手機上發現他曾經瀏覽過施行綁架相關的內容。

  從起訴書提供的內容看來,這次的調查是符合美國法律程序的,法院的搜索領批准的也很及時。

  這次警方是在12日時公佈嫌疑車輛Black Saturn Astra的影像,27號時宣佈已經找到了嫌疑車輛,在30號監聽有確鑿證據後對嫌疑人施行了逮捕。警方之所以早就有目標但沒有公佈也是正常的刑偵考量,怕影響辦案,不能以警方公佈時間來判斷警方的辦事效率。

  問:起訴書中,檢方起訴他綁架罪,這個罪名一般如何判刑?如果未來發現了瑩穎的遺體,會影響起訴嗎?

  答:如果在聯邦法院被起訴“綁架罪”(Kidnapping),最嚴的判刑包括強制無期徒刑和死刑。如果是“企圖綁架”(attempted kidnapping,即綁架未遂)的指控,最高也可判處20年監禁。

  如果找到遺體,收集到完整證據鏈、顯示疑犯有侮辱屍體、性侵等犯罪行為的話,檢察官可以改變提告,應該説任何時候發現了新的犯罪行為都可以,因為這不會涉及“一罪不二審”的問題。

  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與章在同一所學校攻讀博士學位,並曾擔任助教

  問:為什麼向美國聯邦地區法院(US District Court)而不是案發地所在的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告?

  答:因為此案涉及了聯邦的執法力量。綁架案通常是跨州犯罪。在偵破綁架案時,聯邦調查局FBI一般都會較早涉入,FBI有更大的執法權,能進入到全國性的數據庫,資源比較多。跨州案子由聯邦法院審理符合美國法律體系下選擇受審法院的普遍規則。

  問:為什麼瑩穎都還沒找到,檢方就可以對嫌疑人提起訴訟?

  聯邦重罪起訴的時候,聯邦檢察官需要將手上證據交給大陪審團(Grand Jury)審核,滿足了“有合理理由繼續”(reasonable cause to proceed)的標準就可以繼續司法程序。這個標準非常的低,只需要很有限的證據就足夠讓大陪審團批准刑事起訴。

  大陪審團是聯邦地區法院從所在轄區選取的23名公民組成的。檢察官會傳召證人在大陪審團面前作證,並將物證呈交給大陪審團審閲。在這個過程中,大陪審團可以向證人提問,也可以就物證與檢察官進行討論。在全部證據提交完畢之後,檢察官將提出起訴嫌犯的申請,而大陪審團則會就檢方的起訴申請進行閉門討論。經過討論,大陪審團將就此申請進行投票表決,如果多數人認為檢方的證據滿足了“合理依據”的標準,那麼大陪審團將批准檢察官的申請,申請經檢察官簽字後成為起訴書。反之,檢察官申請被拒絕。

  但日後出庭審理,則需要滿足“排除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最高標準。這意味着,如果嫌疑犯沒有招認有罪,或者沒有被證實有罪,嫌疑犯都應該被推定是無罪的。檢方和被告律師必須向法官和小陪審團(Trial jury)上呈證據、提供證人證言,當小陪審團無異議接受檢方的陳述,嫌犯方能定罪。

  所以檢方會利用起訴和出庭之間的那段時間收集更多的證據。

  章瑩穎

  問:聯邦檢察官是什麼人?他們會為瑩穎案子盡力麼?跟家屬僱的律師有什麼不同?

  答:這次起訴是聯邦司法部Springfield辦公室的檢察官辦公室和聯邦調查局FBI聯合宣佈的。聯邦檢察官提訴意味着代表國家起訴這個嫌犯。在聯邦檢察官起訴期間,在決定起訴罪名、向法官建議判決時,檢察官並不會特別考慮受害者家屬的意志。但聯邦檢察官在面對要案,遭遇民情輿論壓力時,他們會有壓力要將嫌犯繩之以法,嚴懲罪犯。

  如果未來聯邦檢察官的辯護、法院的判決,家屬不滿意的話,可以繼續僱傭私人律師,提起新的訴訟。典型的如辛普森案。在小陪審團宣佈辛普森無罪之後,兩個受害人的家屬又提起了民事訴訟,最終法院判了家屬850萬美元的賠償。

  問:7月3日上午十點,嫌犯將在伊利諾伊聯邦地區法院首次出庭聆訊。法庭上將會解決哪些問題?

  答:第一次出庭聆訊,法官會詢問犯罪嫌疑人是否認罪。一般情況下,嫌犯不會認罪,法官就會談及取保候審的問題。保釋金一般是按照罪行嚴重程度、罪犯潛逃可能性、罪犯保釋期間再犯可能性、罪犯經濟負擔能力等因素綜合考慮決定。檢方一般會提出一個保釋金額,由於嫌犯涉聯邦重罪,保釋金會被設置得很高,或者直接就被否決取保候審。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ccd31184427”:

    其實fbi已經知道屍體被怎麼處理了,只是不敢公佈於眾,估計會引起中國民眾憤怒,真相應該是比大家想象中的都慘。

  網友“雄鷹147260825”:

    既然他都説他幹了,為啥不叫他帶去尋找姑娘?我就想不明白

  網友“手機用户3941078273”:

    如果小章能活着平安回來,那判20年可以,如果已被他殺害,那一定要判他死刑。

  網友“HJB84303059”:

    真的奇怪了,犯罪者已抓到,怎麼還無法找到被害者,難道連犯罪者都不知道被害者在哪裏?好矛盾。

  網友“奔跑中的阿甘2”:

    如果我是章小姐她爸,我就直接買把槍把嫌犯轟了,然後坐二十年牢

  網友“林子之王001”:

    現在最着急的是人呢?不是着急他怎麼判的事!父母着急的是隻要孩子活着就好,趕快找人啊!急死了都

  網友“MH370的關注者”:

    一直相信MH370上的人還活着,現在一樣的想法,章瑩穎肯定也活着,只是被囚禁在某個地方了,她會平安的!

  網友“手機用户6364044684”:

    怎麼就不找人呢?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這樣的結果中國人民不滿意!

  網友“鴻雁125182038”:

    罪犯應該得到懲罰!但是,現在我們最關心的是章瑩穎在哪裏?活要見人,死也要見屍。另外,從錄像上看章坐上車後,很快從副駕駛位置消失,嫌犯在開車,是否有同夥?應該再搜查嫌犯、嫌犯室友、嫌犯女友近期去過的所有地方,畢竟囚禁在公寓這些人應該是知情者或同犯。

  網友“姐叫MISS徨”:

    為啥不執行死刑!呵呵!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消失,至今屍體都沒找到,20年監禁太便宜他了。


  當地時間6月9日下午,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一名來自中國的交流研究生章瑩穎外出辦事途中失

  蹤,當地警方及學生學者、華僑華人全力投入搜索。但章瑩穎至今下落不明,失聯已超100小時。據

  最新消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已從當地警方接手章瑩穎失聯案。女性安全受侵害案時有發生,

  獨自出遊、聚會等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危險。選擇正規酒店入住、慎用定位工具、不打黑的士、……姑

  娘們牢記8種安全貼士,關鍵時刻能救命!

  【獨自出遊】

  1.獨自外出時,提前將目的地、時間、同行人員等告訴父母,保持通訊暢通。

  2.在火車站、汽車站等處儘量不要掏錢包買東西,以免被小偷盯上。

  3.選擇較為正規的酒店,提前在網上了解對酒店的評價。火車站、汽車站周邊的賓館儘量不要住。

  4.慎用定位工具,不要把自己的行蹤掛在公共平台上。

  5.在酒店房間看好路線再出發,不要拿着地圖在路口左顧右盼。

  6.發現尾隨術:走路時,眼睛看向對面街道,並隨時回頭看看是否有人尾隨。一旦發現有人跟隨,就

  走向馬路另一側擺脱。必要時,在馬路兩側反覆穿行。

  7.感到緊張、危險時,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要立馬向人多的地方,如商店、電影院等地方跑,千萬別

  向小衚衕、電話亭跑,很有可能被罪犯堵住。

  8.熱鬧莫看,便宜莫佔。對陌生人的搭訕保持警惕。

  【乘網約車】

  1.養成良好習慣,不搭陌生人的車,不打黑的士。

  2.不論時間早晚,記下車牌號、出租車司機的姓名,然後儘量在乘車途中打電話與他人保持聯繫,盡

  可能提及自己的位置。

  3.不要孤身坐在副駕駛位,要坐司機後方位置。

  4.在車上不要自顧自地玩手機、聽音樂甚至睡覺,可以打開手機導航,注意觀察司機的行駛路線。

  【夜跑】

  1.選擇明亮且熟悉的路線,最好是有攝像頭監控的區域。

  2.別每天跑同一路線。選擇幾條舒適的跑步路線,定期更換。

  3.逆着車流跑步。永遠讓路上的駕駛者看到你,你也能看到他們的動向。

  4.讓自己變得醒目。顏色鮮豔、熒光材質的跑鞋、服裝是必備的,甚至可以買帶LED或者可以發光的

  鞋夾、腕帶夾在身上。

  5.儘量不帶貴重物品,但手機和證件應隨身攜帶,遇到緊急情況,能聯繫家人、確定身份。

  6.夜跑時最好不要戴耳機,如果要戴可以戴一隻耳朵,或將聲音放小,從而可以聽到車輛靠近的聲音

  。

  7.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帶上小夥伴或加入一個可信的跑步團體,將大大提高安全係數。

  【聚會娛樂】

  1.保持警惕,不輕易相信別人,特別是不要輕易吃別人的東西,喝別人給的飲料。

  2.隻身一人和朋友出去玩,一定要把行蹤告知親人或知心的朋友。

  3.自己的飲料瓶口要做記號,出去上洗手間回來,要查看記號是否被動過。在KTV或網吧裏,對喝的

  飲料要注意,凡是離手的都不要喝。

  4.永遠不要在家以外的地方醉酒,因為這樣你會面臨失德、失儀、失態、失言,甚至失身的危險。

  【住酒店】

  1.入住後鎖好門,拉上防盜鏈。

  2.開酒店房門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人。若有人在你開門就能進入的範圍站着,不要開門。犯罪分子可能會在你進門瞬間推你一把,然後關門。

  3.若在酒店遇到危險,首先要大聲呼救。一定要針對個別人進行呼救,不要單純地喊:“救命!”,選定一個離你最近的、有能力救你的人,高喊如“那個穿制服的人救救我!”呼喊要持續、大聲。

  4.如果周圍沒有人,不要喊“救命”,而是“着火了”。

  5.全身趴在地上反而是最好的防守。

  【獨自開車】

  1.車邊如果有可疑人員,觀察一會兒再上車。

  2.上車後鎖上所有車門。貴重物品放在副駕座位底下,下車帶走。

  3.遇到陌生人問話,車窗只搖下1/3。

  4.最好安裝行車記錄儀。

  【乘電梯】

  1.天黑回家坐電梯,選擇靠按鈕的門邊,儘量不要背對陌生人,可以站在與開關按鈕呈垂直方向的地方。

  2.留心與你同乘電梯的陌生人,比如神色詭異、有打量你的動作、遲遲不按樓層、站在你正後方等。這時,按下最近的樓層,下電梯,隨時準備大聲呼救。

  3.進電梯如果發現有可疑的人尾隨,要麼假裝有朋友在外面,一邊説“哎呀,你怎麼還不來啊”一遍假裝不耐煩地走出電梯,要麼等對方先按樓層。

  【獨自在家】

  1.如果家門口有小報、廣告,一定要及時拿掉,有小偷據此判斷有沒有人在家。

  2.回家的時候養成説“我回來啦”的習慣,避免比人知道你是一個人生活。

  3.網上購物,收貨地址最好填工作單位;如果收快遞時家中只有你,下樓收穫;簽收快遞後將單據撕碎或塗黑再丟棄。

  4.家有電氣或設施壞掉,一定找物業或官方維修人員,不要找路邊小店的人上門修理。約定上門時間後,也要儘量找可信賴的男性陪你,不要給維修人員造成你是獨居的印象。

  5.遇突然斷電、門外有小孩哭等,不要貿然開門。

  【危機時刻,記住這些!】

  記住,生命永遠是最寶貴的,不論何時何地何事,一切皆可舍,首先要保命。

  再記住,遇到危險時,鎮靜才能挽救自己。

  想盡一切可保命的辦法掙脱控制,然後以最快速度跑開求救,不要與施害者過多糾纏。

  ①與男性施害者正面相對,用膝蓋攻擊其下體;

  ②施害者從後面勾住你的脖子,用力掐其大臂內側;

  ③施害者掐住你的脖子,用力將其小拇指掰折;

  ④突然被施害者攔胸抱住,用力向上擊打其下巴。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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