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舉報箱裏第一次收到了感謝信,咋回事?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綜合

提到感謝信、錦旗,對於法院執行局來説,不算啥稀罕事,當事人一般會聯繫法官,將感謝信或者錦旗送到辦公室。9日,記者從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舉報箱裏收到了一封來自申請人楚某的感謝信,這是該院舉報箱第一次收到了感謝信。

這封感謝信背後有啥故事?據介紹,2019年2月28日,關於原告楚某訴河南省某協會、某河南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原被告共同簽訂《協議》,約定被告金某代償楚某所訴的不當得利案件中的涉案錢款6萬元、利息及訴訟費。但被告金某僅支付部分款項之後就不再按協議約定履行,原告楚某將其訴至管城法院。

後經法院判決,被告金某向原告楚某支付18000元。但金某拒不履行生效還款義務,楚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金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前往位於鄭州十八里河某村的被執行人居住地進行調查走訪。執行幹警到達目的地之後,經過走訪當地村民、村委會等地,發現被執行人金某在本村村委會享受某福利政策。

得知這一消息,執行幹警趁熱打鐵,立刻聯繫金某,告知如果仍不履行還款義務,就查封其在村委會享受的福利政策。被執行人兩天後就把案款交付,申請人楚某順利拿到了錢款。至此,該案件順利執結完畢。

隨後,楚某給法院發來一封感謝信,直接投遞到了法院的舉報箱內。舉報箱裏的來信,原來也可以有温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