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設置一個“撩人”的女性頭像,再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聊些“成人”內容,談好嫖資後,這些網絡“鍵盤手”再將開房地點、網友姓名、手機號等信息發到指定手機上……作為“大哥”的汪某,獲得“準嫖客”信息後,再轉發給其他成員,大家“各司其職”對“準嫖客”進行敲詐、勒索。
鄭先生沒想到一次不自重,會讓他陷入到一個犯罪集團設置的圈套中來。
“我出差到賓館後,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到一個微信號。”後來報案時,鄭先生這樣講述他所遭遇到的情景,“我和對方談好了價格,並告訴了賓館房間號,然後一個女的沒多久到了。”
鄭先生介紹説,當“失足女”準備提供性服務時,門突然被打開,從外面衝進兩個男子,“上來就打我,一邊打一邊説大哥的女人,你也敢玩。”鄭先生被打懵了,對方提出要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公司和家人,並表示如果想平事,就拿錢。
最後,鄭先生把身上所帶的2700元現金全部拿出來,才算了結。
徐州警方在接到鄭先生報警後,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辦工作。經過前期偵查,發現該團伙以湖北、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汪某、劉某某為首,其骨幹成員相互交叉,
在偵查中,警方發現這是一個利用網絡進行招嫖並實施敲詐的涉惡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的“鍵盤手”們通過一種軟件,可以實現定位不同城市的特定區域,進行信息發佈。也就是説,“鍵盤手”可以在徐州,直接定位南通併發布“約嗎”的信息,然後靜待“魚兒上鈎”。
徐州警方在掌握充分證據後,展開收網行動。10個抓捕組先後趕赴全國12個地方陸續將涉案嫌疑人抓捕歸案。
如果按照層級進行明確的話,通過梳理整個案情不難看出在這個犯罪集團中,
汪某到案後交代,他會根據反饋信息確定哪個城市“生意好”,然後安排“城市負責人”到指定城市的作案地點“派單”;“鍵盤手”通過微信上“搜索附近的人”的功能在全國範圍內添加被害人為好友,發送相關信息給總指揮。
推送嫖客信息手機截圖
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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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犯罪集團中,1至2名打手和1名失足女被固定組合為“車隊”,明確“車隊小頭目”,城市負責人將信息再轉推給“車隊小頭目”,指揮他們去作案。“車隊小頭目”帶打手護送失足女到達嫖客所住賓館,待失足女給其發信號後,進入房間對嫖客以言語威脅、暴力毆打等方式對嫖客實施敲詐勒索。
打手要絕對服從“車隊小頭目”具體安排,護送失足女到達嫖客所住賓館,配合“車隊小頭目”敲詐勒索嫖客錢財,刪除嫖客手機裏各種記錄。失足女進入房間向嫖客提供性服務,然後通過手機給打手們發“好”、“開”等信號,並打開房門讓打手進入房間,協助敲詐勒索嫖客。
警方注意到,該犯罪集團要求打手向嫖客敲詐勒索錢財時,也有固定的“話術”。
“向嫖客要錢不超過2000元,一般都是666、888,也有1998、1988、1980等吉利數字。”相關辦案人員介紹説,汪某要求打手們收多少錢必須交多少錢,不要搞小動作、私藏錢,被發現了就扣當天那一組的錢,人也別跟着他幹了。
攫取經濟利益,是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的主要動力。據介紹,該案件涉案金額200餘萬元,作案使用微信、支付寶賬號80餘個。本案的主要犯罪行為是敲詐勒索嫖客,因為嫖娼行為本身違法,被害人被敲詐勒索後往往選擇迴避態度,不再報警。因此,導致犯罪分子氣焰囂張,嚴重擾亂社會治安。
在調查中,警方瞭解到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除進行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介紹賣淫、敲詐勒索犯罪活動外,還頻繁冒充公安民警執法,參與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其他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治安穩定。
其中,被害人葉某某等多人被毆打受傷,被害人孫某被逼跳樓,多名被害人受脅迫向微粒貸、花唄、朋友借錢,絕大多數被害人害怕不敢報警,在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恐懼和壓抑,嚴重影響了被害人正常的生活。
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律師介紹,“仙人跳”網絡犯罪是一種利用獵豔心理給人設計圈套、騙人錢財的行為,通過網絡誘騙等手段,威脅被害人,進行敲詐勒索。該犯罪團伙,33名組織成員中有3名成員是累犯,12名成員有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販毒、吸毒、詐騙、盜竊等違法犯罪前科,他們利用被害人被敲詐勒索後往往選擇迴避的態度,屢屢實施犯罪活動,犯罪氣焰囂張,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影響十分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