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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輕罰“亂港”分子反倒升職加薪,請給市民一個交代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作者:滕飛

審稿:淺夢

在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以後,愛港市民一直期待香港警方和香港法院能給公眾一個合理滿意的交代,向“亂港”分子給予嚴懲。可並非所有香港法官的決定都能如民意所願。

比如在此前香港東區裁判法官何俊堯就因為審理“修例事件”而引發風波,而此後他也因為過輕判處“亂港”分子,而被迫調離原任職的裁判法院。

雖然看似將他調離,算是給民眾一個滿意的交代。但據瞭解,何俊堯將定於在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13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其他訴訟刑事案件。

對此有多位法律界專業人士指出,表面上何俊堯似乎不再審判案件,但實際上這種調離對他而言卻是一種“升職”。

據香港媒體報道,按照香港司法機構公示的材料顯示,何俊堯被任命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以後將主要負責案件的排期及其相關事宜,其主要職責包括審理控辯兩方的相關申請材料,在收到辯方排期要求後合理安排審訊日期等其他事宜,涉及的是行政類工作,本人無需再親自審理案件。而這一次,他被調離的工作時間為8個半月。而據立法會文件顯示,他的薪資會比原本高出6-8萬元港幣。

而至於為什麼輕判那些“亂港”人士、收到來自各方的投訴後,何俊堯還能升職加薪?對此各界人士紛紛表示不滿和不理解。同時也有人擔心,何俊堯在此前曾因為處事不公而受到眾方投訴,現在他任職“刑事案件排期法官”,如果再有類似的暴力案件交到他手處理,他若再出現立場不明的情況,可能會導致日後香港市民對整個法律界失去信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也表態稱,這一次何俊堯受到眾多投訴反倒“升職”,簡直是“因禍得福”。而且,何俊堯在現有的位置將會有更多發展和“升職”的機會,至於香港法院為什麼會作出這樣的決定,如若不能給香港市民一個合理的交代,恐怕難以服眾。

更有人擔心,何俊堯現任職位操縱空間較大,若不能加以嚴格管理,有過處事不公前科的他,很可能會舊病重犯。

香港國安法的成功實施,本是想讓香港市民對香港司法界樹立信心,可現在卻因為何俊堯的個人行為,讓愛港人士宛若被潑了涼水。同時也有人藉此呼籲香港司法界進行合理改革,不能讓法官擁有太多自我操縱空間和選擇權利,否則就會出現權力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