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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地建豪宅 謀私行為簡直可恨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辦公用地建豪宅,謀私行為簡直可恨!一塊辦公用地經過幾輪“變臉”,最終被用作建設聯排私人住宅,其中分配給領導的住宅,有的規劃建設面積達五六百平方米。近日,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違規建房問題被查處,包括副縣長、法院院長等在內的13名幹部被紀律處分。

辦公用地建豪宅 謀私行為簡直可恨

  辦公用地違規建住宅

  被查處的都安縣法院幹警住宅項目,位於都安縣城北部屏山北路,緊鄰法院辦公樓。項目於去年1月被叫停。該住宅小區計劃建設130套住房,包括70套聯排住宅和60套普通住宅。

  當地住建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顯示,這片聯排住宅規劃建設5層,每套佔地80平方米至110多平方米不等,建築面積均在400平方米以上。

  雖然該住宅以“法院幹警小區”名義建設,但130名業主中卻有38人並非法院職工,有的是私企老闆。法院提供的信息顯示,8號樓的業主為覃洪斌、唐秀輝、韋挺、藍鋒、韓俊步等5人,均為時任都安縣法院領導。其中,覃洪斌為法院院長。

  據瞭解,都安縣法院小區所佔土地原是在2006年被以“都安縣人民法院遷建項目”徵收。根據河池市政府的批覆,同意把國有土地合23.5畝劃撥給都安縣法院作為辦公用地,把國有用地3.3畝出讓給法院作為住宿區。但事實上,都安縣法院最終只用了這塊地的一小部分建設辦公樓,其餘大部分用於建設幹警住宅。

  “蘿蔔招標”低價購房

  辦公用地為何能修建單套面積超大的聯排豪宅?

  2009年,都安縣法院以“遷建項目辦公用地面積相對過大,而住宅用地明顯偏小,造成部分土地沒有科學合理利用”等理由,向縣政府要求改變規劃。縣政府常務會議同意法院“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依法依規改變土地用途”。報經河池市政府同意後,這塊地按程序掛牌出讓。

  為讓土地順利出讓給法院,國土局在“出讓方案”上明確:“競買人必須承諾同意提供118套毛坯房總計建築面積16900平方米給都安縣人民法院作為幹警住房,房價為每平方米900元”。2010年,法院組織115個自然人聯合競買,以總價862萬元的底價購得。

  河池市紀委近日通報稱,依據相關規定,河池市紀委對時任分管副縣長以及法院、國土、建設等部門共13名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都安縣法院紀檢組長覃巧紅説,現在這片建房的土地使用權被政府收回,並註銷了相關的國有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