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撿地上煙頭,不料頭撞到了共享單車,一氣之下,他將共享單車從天橋下扔下,致使該輛自行車被懸掛在電車電纜上,造成該段網停電,3路電車停運半小時。11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當庭判決該男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據指控,今年5月20日14時53分許,袁某在廣州越秀區中山三路東濠湧高架橋東側人行天橋上,出於泄憤,將停放在人行天橋上的一輛共享單車從天橋上扔下,致使該輛單車被懸掛在人行天橋下方位於中山三路往東行駛機動車道空中的電車電纜上,造成該段網停電,對途經該路段的電車及其他車輛的駕駛安全、行人的人身安全等構成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6月1日,袁某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淡然”:在天橋上扔下自行車可以砸死人的,對這樣不管他人死活的人,應以謀殺未遂罪處罰,施之重刑。
網友“天屎下凡”:所有人都只看到了他毀壞共享單車,卻看不到共享單車的隨意停放。
網友“向日葵”:自己不小心撞到頭,怪共享單車。呵呵!知道他為什麼無業了,誰敢用呀?
網友“Mars Gray”:我到現在都不能理解那些毀壞共享單車的是出於什麼心理
網友“ 疤 ”:個人覺得量刑重了,更何況共享單車本身是不是合理合法還有待商榷,亂停亂放太嚴重了,依靠公民素質來規範是不夠的,共享公司應該對規範管理負主要責任。。。。
網友“劉龍”:撿個煙頭導致頭被撞,頭被撞一怒扔車,扔車導致電車停運,電車停運判刑三年,綜上所述,撿個煙頭導致判刑三年,吸煙不止有害健康
網友“別鬧”:你們都在議論那個人做的事,卻忽略了共享單車停在人行天橋上的這個錯誤麼?
網友“風”:現在很多年輕人的素質堪憂呀,共享單車的擺放就是一個最直接最明顯的列子
網友“Kevin孫”:這貨出獄後心理充斥對社會不滿和憤懣,報復社會殺人放火
網友“最美花藝(李偉營)”:這種損害社會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敗類,判孤島種樹150年,有生之年不要回來,同意的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