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企業家有姿態更要有內容
不久前,江蘇揚州市邗江區舉行2021年產業發展推介大會,對當地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令人耳目一新的是,會議安排了企業家為機關部門頒獎。這種做法,打破了過去由上級給下級定位次的慣例,而是突出企業和企業家,把企業和企業家對營商環境的評價作為標準。這從一個側面體現了對企業家和民營經濟的尊重。
其他地方也有類似舉措。這些做法有助於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激發企業家創新創造,推動產業興旺、經濟發展,反映的是政務服務觀念的轉變,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尊重企業家的氛圍,值得肯定。
重視企業家,重視發展民營經濟,讓弘揚企業家精神落在實處,真正凝聚起企業家力量,推動更多的優秀企業家湧現出來。
不可否認,現實中,少數地方對待民營企業還有不足之處,欠缺契約精神,沒有法治意識,沒有服務意識。比如,與有關部門籤的合同,可能隨時被作廢;上一年推出的政策,或許下一年就“翻了燒餅”;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捲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等現象,對民營企業還存在偏見,不能一碗水端平。
尊重企業家、弘揚企業家精神,不是一句口號。讓企業家當頒獎嘉賓、坐主席團是一種姿態,但更重要的是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政府部門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應主動和企業家交流,與企業建立順暢溝通的渠道。領導幹部也要坦蕩真誠,理直氣壯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比如,企業家和民營企業需要表達訴求時,聲音能被政府部門順暢聽見;政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企業家和民營企業的意見能被參考、吸納;當民營企業合法利益受到損害時,政府相關部門能主動擔當為企業伸張;民營企業可給政務服務打好評,也可以沒有顧慮地打差評。只有讓弘揚企業家精神不僅放在心上,更落實在行動上,才能以實打實舉措讓企業和企業家更加健康地發展。(蔣 波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