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娜 王秀芝
近日,央視新聞披露了一則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文國棟收取老鄉馬少偉拜年紅包高達20萬元的消息。而近年來查處的官員節日前後收受高額“紅包”、“感謝費”、“過節費”或玉石、名人畫作、名貴特產等貴重物品的不在少數。“禮尚往來”罩衣下的節日行賄亟需警惕。
逢年過節,至親摯友互致禮品禮金“禮尚往來”,本是傳統文明禮儀。然而,這樣的喜慶日子,一些不法分子為謀求私利,打着“禮尚往來”的幌子,向領導幹部行行賄之實。與傳統的權錢交易相比,這種形式的行賄更隱蔽,危害性更大,有了這層禮節性的包裝,又與感情投資相結合,再加上時下的一些領導幹部“禮”與“賄”不分,看不到這種人情背後的“投石問路”之意,看不出這份“大禮厚禮”是衝着手中權力來的,無可非議而欣然笑納,在不知不覺中被“温水煮青蛙”,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借傳統禮節招搖過市,與傳統禮節所藴含的温暖情誼鮮明對比,踐踏了公序良俗,更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如果收受財物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索取他人財物,價值達到三萬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價值達到一萬元以上,就屬於受賄行為。對此,對這種節日前後的行賄行為,必須要時刻保持拉弦滿弓的清醒和戒備。
要拉緊廉潔自律的弦。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越是節日,黨員幹部就越要嚴格自律、慎獨慎微、堅守底線。節日期間,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自覺劃清習俗與紀律、人情和法規的界限,做到明禮誠信,懷德自重;要培養和強化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意識和能力,做到嚴防誘惑之微、嚴堵蜕變之漸、嚴拒氣節之失;領導幹部除了管好自己,更要帶好隊伍、管好家人,要注重培育良好家風,教育督促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走正道,全方位防範借 “人情”之名、行賄賂之實的“節禮”。
要拉緊主體責任的弦。廉潔過節良好風尚的形成,需要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日日為繼、久久為功,方能成風化俗。各級黨委(黨組)要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常敲廉政鍾,常念緊“緊箍咒”,把教育抓實;要建立以崗位為點、以程序為線、以制度為面的廉政風險防範機制,為黨員幹部砌緊“防火牆”,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要拉緊監督執紀的弦。行賄借用傳統節日穿上“隱身衣”規避風險,發現並揭露它有一定的難度。這就需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暢通舉報渠道,不放過蛛絲馬跡;自身還要煉就“火眼金睛”,及時辨別洞察,揭開腐敗“隱形”外衣;對節日腐敗始終堅持零容忍、嚴懲戒,不放縱“小苗頭”、不放養“小問題”、不放過“小蒼蠅”,傳導出從嚴正風肅紀的強大震懾,讓廣大黨員幹部知敬畏、能自守,帶頭過一個風清氣正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