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間京津冀地區高速公路採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
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莊9月25日電 (楊文娟)25日上午,從河北省高速交警總隊指揮中心獲悉,為確保2020年十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至10月8日24時,採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
具體通告如下:
一、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二、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載運危險化學品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三、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