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壹現場丨男子借款10萬不還 百萬豪車被查扣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1月15日,寒風中的北京市順義區某停車場顯得有些空蕩,隨着前後兩輛法院警車緩緩駛入,一輛價值百餘萬的白色保時捷被拖車安全地運抵停車位。至此,一起涉10萬元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被執行完畢,順義法院執行局法官馮新超也長舒了一口氣。

“您好,馮法官,我找到趙某的車了,我現在盯着呢,你們快來查封扣押!”一早,電話那頭一位申請執行人焦急地提供線索,稱其發現登記於被執行人趙某名下的名貴豪車正停放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商場地上停車場內,他通過偶然機會獲知車輛下落,已在該車附近盯守一夜,現亟需執行法官到場控制車輛。

據瞭解,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告趙某向張某借款10萬元,後趙某一直未按約歸還借款。

2020年4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經查被執行人趙某名下有一輛高檔轎車,但經法院多方查證,均不見趙某以及車輛之下落。法院依法登記查封車輛後,執行案件陷入僵局。

接到線索後,馮新超一面通過電話繼續與當事人詳細溝通了解現場情況,一面查找相關材料核實案件信息。經瞭解獲悉,致電提供線索的正是該案申請執行人張某。

確認線索屬實後,馮新超立即協調出車用警事宜。同時,嚴格按照法院審執工作防疫紀律要求,當即核實執行現場風險等級和涉案人員健康信息、檢查團隊成員防疫保護裝備。2021年1月15日,由9個人、兩輛車組成的執行團隊火速驅車趕往現場。

抵達執行現場後,馮新超第一時間勘察現場狀況、核實車輛信息、組織法警維持秩序,並詢問停車場管理人員是否見過車主。據回應,該車在停車場已停靠3天,其試圖聯繫,卻無法找到車主。

現場,執行團隊再次努力聯繫被執行人,仍然無果。馮新超依法決定對該車輛採取實際查封措施。

就在此時,一位自稱車主的年輕男子忽然出現。經詢問,其稱該車車牌是從被執行人趙某處租來的,自己在買車後一直在實際使用該車。

“怎麼説扣押就扣押呢?”年輕男子情緒激動,並不停打電話,欲協同家屬阻撓執行團隊扣押車輛。

見此情形,為緩解現場緊張局勢,避免產生爭執引發人員聚集圍觀,執行團隊出示執行工作證件表明身份,獲取羣眾信任,並及時暫緩扣押行動,轉而集中精力對該男子及其家屬進行心理疏導。馮新超結合案情和相關類似案例,耐心地釋法明理,分析扣押強制措施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同時告知其可通過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及時維護自身權益。

寒風呼嘯,經過長達半小時深入淺出的溝通,最終該男子和家屬轉變了思想認識,同意配合法院的執行措施。

隨後,馮新超向該男子出具查封裁定書、扣押清單等文書,並協助其取出車內個人物品,順利對車輛採取扣押措施。

馮新超表示,下一步,案件將進入法院司法拍賣程序。申請執行人張某激動地對法官説:“太好了,謝謝馮法官!這下我的錢算是有着落了!”

疫情要防控,執行不停歇。

據瞭解,此次執行行動,是順義法院執行團隊在疫情防控期間快速反應、靈活應對的一次成功案例。執行幹警主動作為,準確控制財產,及時化解執行現場突發風險,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疫情防控與執行工作兩不誤,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通訊員 李埔 陳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