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少成
9月24日,推出了一篇《政策明確!10月工資可以9月發!》的文章,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諸多媒體和自媒體都轉載了這篇稿件。
網友在為“10月工資可以9月發”的好消息奔走相告之餘,給工人君的留言卻是齊刷刷的整齊:我們現在7月工資還沒發類;只希望9月的工資10月能發下來;傷心哦,我們8月的工資都還沒發哦……
對此,工人君的回覆是:9月工資不能10月發!
這是為什麼?跟工人日報小編一起來看~~
工資可以提前發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要求,用人單位遇到節假日期間不能發放工資的,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工資。
因為國慶節是法定節假日,如果是在國慶期間發工資的,根據政策要求,可以提前至9月發。
工資不能延遲發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果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與用人單位約定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就不能拖欠。
拖欠工資的條件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惡意欠薪違法!
2011年至2019年9月,被移送公安機關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共有26719件,其中,767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有116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常識普及:惡意欠薪是一種犯罪行為!它的學名叫“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最高可判7年。
如遇拖欠工資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如果投訴還沒得到合理的處理,那麼勞動者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此外,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工人日報快評
到底什麼時候發工資?這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工資可以提前發,但如果延遲或晚發,必須有特定條件,而且要經過本單位工會同意。工資收入是每一位勞動者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發放時間上用人單位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工資發放遇節假日可提前,如不能,請準時!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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