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記者 楊潔 通訊錄 米楊軍)疫情期間,為保障羣眾的健康和安全,對出入小區,外出工作人員,要求出示核酸檢測結果、復工證明等有信息。然而,有人為圖一己私利,變造證明出小區,妄圖矇混過關,擾亂安全管理秩序,造成安全隱患。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濰坊派出所就查處一起變造工作證明的案件。
浦東警方供圖(下同)
違法人員俞某是一名兼職騎手,疫情伊始,他和別的外賣小哥一樣,過着馬不停蹄的生活,每天都為了接到更多的訂單忙碌不已,日復一日。但隨着疫情愈演愈烈,管控措施不斷升級,依據防疫規定,上海各個外賣網點只允許向符合防疫要求的外賣員出具相關工作證明後,才可以從事配送工作,因俞某不符合規定被封控在家,在家閒置一段時間後,他發現昔日一些同行在外面奔波,收入頗豐,心感忐忑。與此同時,他在居住小區的聊天羣內,發現很多居民對外賣需求量特別高。於是,俞某決定放手“一搏”。
4月28日,俞某從網上下載企業生活保障證明,加以變造,將證明文件出示給小區防疫人員後,就開始配送工作。4月29日至5月11日期間,在無電子通行證的情況下從事外賣配送業務,賺取跑腿費。直至5月11日晚,當他前往一超市領取外賣訂單時,被超市防控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件後東窗事發,隨即被濰坊派出所民警帶所處置。目前,俞某被警方行拘留五日、罰款二百元。
俞某為生計,動起了歪腦筋,但在疫情防控中肆意任性,無疑是損人不利己,給他人和自己生命健康造成潛在危險。所以説,任何社會、個人的言行都得服從疫情防控大局,要對規矩和法律心存敬畏,切實自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