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之母張明傑案關鍵同案人回國投案 七年未決懸案或將落槌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到,近日,曲婉婷之母案張明傑關鍵同案人回國投案,據官方通報此人為魏奇。這或能讓已經近7年多懸而未決的張明傑貪污案有了最終定論。
張明傑案關鍵證人回國
2016年7月,曲婉婷母親張明傑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作為指控被告人,接受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開審理。但張明傑並不認罪,由於關鍵同案人外逃加拿大,張明傑案一直未有定論。
張明傑被查的導火索是她在任哈爾濱市道里區副區長時主持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改制。而作為張明傑朋友的魏奇,是原種場改制的“接盤者”,他的先發置地公司,就是在改制完成後為運作原種場地塊開發才成立的。
據官方通報,魏奇,1960年5月出生,系哈爾濱市私營業主,涉嫌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於2014年9月出逃境外。2015年3月,黑龍江省尚志市人民檢察院對魏奇立案偵查。監察體制改革後,該案移交尚志市監察委員會辦理。2016年3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魏奇在10月7日自境外飛抵福建廈門,先進行了21天隔離,在正式進入辦案程序前,還將在哈爾濱隔離14天。
曲婉婷微博為其母“喊冤” 遭中紀委撰文揭批
將張明傑案再度帶入人們視線中的是她的女兒曲婉婷。她成名曲《我的歌聲裏》曾紅極一時,“你存在,我深深的腦海裏,我的心裏,我的夢裏,我的歌聲裏”相信很多人對這句歌詞都不陌生。而去年,她發佈了一條微博:“6週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疑似為其母喊冤。而網友在瞭解了其母張明傑的案件後,幾乎一邊倒的開始diss這位曾經的知名歌手,是被其母用人血饅頭培養出來的。
在曲婉婷少年時,家裏就有萬元以上的鋼琴,18歲就被送到國外留學生活。而她的社交媒體中,到處是學鋼琴、玩音樂、四處旅遊的享受生活。
她在一次採訪中公開提到了自己的母親,並且大加讚譽:“她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而這是以毀滅了556的家庭換來的。
去年9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文章《觀察|歌手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案引發關注 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
中紀委網站在文章中指出,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為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現實中一些案例也正是如此,有的甚至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準備“跳船”,這樣的領導幹部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與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馳,必須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人民的名義》中大風廠案件原型 追溯張明傑案件始末
哈爾濱原種繁殖場,始建於1952年,國有企業,主要負責為國家繁殖種子。80年代歸哈爾濱市管理,90年代末終止繁殖種子項目。2005年歸哈爾濱市道里區負責轉企改制。
2002年,張明傑任道里區副區長。2008年利用職務之便於與王紹玉及魏奇共謀,將價值23億的原種繁殖場作為負資產-267.53萬。2009年七月,原種繁殖場面向社會公開掛牌出售,底價6160萬元,被一家註冊資金只有50萬元的東江科技摘牌了。同年9月1日,東江科技接管原種繁殖場,包含價值23億的土地使用權。後被轉讓給先發置業房地產公司,控制人還是東江科技的魏奇。
根據檢方指控,2009年,張明傑與被告人王紹玉及哈爾濱市東江農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奇共謀後,在《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討論稿中加入了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內容,由張明傑以多種理由矇蔽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人員在已被加入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內容的《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上簽字。其後,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了《產權交易憑證》,張明傑命原種場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公章等證照交予東江公司有關人員。
2010年至2011年間,張明傑利用其作為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農村徵地工作職務之便,與王紹玉及魏奇共謀,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中心徵收土地過程中,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轉移的事實,騙取徵地款共計3.4985億元。2012年7月,王紹玉代表張明傑與魏奇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利益均分。
2011年春,張明傑在任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其主管農村徵地工作的職務之便,收受下屬榆樹鎮黨委書記孫文軍、鎮長劉曉明為感謝其下撥徵地款而給予的好處費10萬。
2009年8月,東江公司併購原種場後,張明傑作為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在繼續主管原種場職工安置工作過程中,未按規定由轉讓方負責發放職工安置款,而是同意將6160萬元違規轉入由東江公司實際控制的以原種場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户中,並由受讓方東江公司負責發放職工安置款。致使其中11467218.50元至今未歸還。
據稱,這個故事後來被作為原型改編進了《人民的名義》,就是劇中的大風廠事件。
2014年7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黑龍江省進行巡視,職工代表張國聯合其他職工向巡視組遞交材料舉報張明傑。2014年9月,張明傑被免去發改委副主任職務。9月28日,在中央巡視組離開的第二天,松北區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張明傑涉嫌濫用職權罪向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報請逮捕。經審查,次日,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以張明傑涉嫌濫用職權罪對其逮捕。2014年9月,張明傑因涉嫌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