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於農村宅基地確權新政策解讀
自然資源部農村宅基地確權新政策——26問26答
2020年5月14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全國宅基地數量大、情況複雜,一些地方還存在農村地籍調查基礎薄弱、登記資料管理不規範和信息化程度低等問題,提出了針對性解決措施。
那麼,怎樣解讀《通知》精神?有哪些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
三、外嫁女,兩頭空?
為了維護農村婦女宅基地權益,《通知》明確規定,農村婦女作為家庭成員,其宅基地權益應記載到不動產登記薄及權屬證書上。
農村婦女因婚嫁離開原村集體,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應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外嫁女沒有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那麼依然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權。
六、申請宅基地的程序是怎樣的?
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的書面申請;經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在小組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提交村委會審查;審查通過的,由村委會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對農民宅基地申請進行審批,出具《農村宅基地批准書》;農户建房完工後,由鄉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通過驗收的村民,可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九、申請的宅基地需在多長時間內建房?
國家規定申請的宅基地需在兩年內建房,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建房,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
十、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多少?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
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佔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佔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
同時《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也就是説農村宅基地按照各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相關的規定,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計算方法,因為涉及到山區、平原、草原等地理形勢的因素,每個地區的政策不同。
十二、農村自建房,能蓋幾層?
農村蓋房要堅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我國對農村自建房有一定的標準,但各地區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3層:適用於從事農村生產和庭院經濟的農户4-5層:適用於脱離農村生產的農户層高最高不得超過3.3m
十四、“一户多宅”村民,哪些情況下可以得到確權登記?
面積總和小於宅基地面積標準的;未分户的,現有多處住宅面積之和小於等於分户後宅基地標準面積總和的;因房屋繼承、贈與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合法流轉;
十七、非本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登記嗎?
以下情況可以進行確權登記:
“非本村集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並註銷登記後,應依法確定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1982年前,非農業户口居民(含華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佔用的宅基地,範圍自1982年至今未擴大的,可按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1982—1999年止,非農業户口居民(含華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佔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積予以確權登記,超過批准的面積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註明。
二十、城鎮居民能否到農村購置宅基地?
不能,《通知》要求,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二十一、農民可以買賣宅基地嗎?
根據法律規定,本村的宅基地只能出售給本村集體組織的村民(根據“一户一宅”規定,只能是無宅基地村民,例如需要分户無地的村民),城鎮户口、外村村民無權購買。
二十四、在外地的村民,可以通過“微信”收到權屬調查結果嗎?
開展農村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將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和房屋的權屬調查結果送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公示權屬調查結果,對於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地區,可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將權屬調查結果告知權利人及利害關係人。
二十五、房屋建在城鄉規劃區外,能進行不動產權登記嗎?
對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關規定,按其規定辦理。未出台相關規定,位於原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出具規劃意見後辦理登記。位於原城市、鎮規劃區外且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前建設的,在辦理登記時可不提交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後建設的,由村委會公告15天無異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按照審核結果辦理登記。
二十六、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對廣大農民羣眾有什麼好處?
農村土地的確權頒證對於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發展現代農業有着深遠意義,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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