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團團
汽車的到來為人們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很受人們的喜愛,所以逐漸成為了人們出行的工具之一,但是由於汽車數量的不斷增加,導致交通越來越擁擠,於是不少人又紛紛選擇了小巧輕便的電動車。特別是在農村地區,電動車、電三輪更是人們重要的交通、運輸工具,十户人有九户都離不開電動車、電三輪。
不過由於之前對電動車的出行並沒有太多的法律要求,不需要考駕照,些騎電動車的人缺乏道路安全意識,在馬路上“為所欲為”,隨意過馬路、變道、走機動車道、上高架橋、隨意掉頭、闖紅燈等等,導致交通事故頻發。有數據顯示,2013年到2017年,共有5.62萬起電動汽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因此,為了肅清交通亂象,近幾年電動車的使用規範也在不斷完善,各項新規不斷出台。今年可以説是電動車整治重要的一年,在這2020年的最後一個月,許多地方關於電動車的一系列新規已經正式生效,這類電動車或將禁止上路。
騎電動車、電三輪要戴頭盔:可能大家想到了,在6月1日時,我國宣佈將全面實行“一盔一帶”的安全行動,當時那一段時間陷入了“搶頭盔”大潮。最後公安部下發通知表示處罰、罰款暫時只針對摩托車,對駕駛電動車未佩戴頭盔者暫不處罰,重點進行引導宣傳,但現在各地已經陸續要求,騎電三輪、電動車都要戴頭盔。
陝西臨渭規定,從這個月起無論是騎行電動自行車還是共享電動車,騎乘人員必須佩戴頭盔,並且兒童也需要佩戴,如果未按規定佩戴頭盔,將會處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從12月起,江蘇全省範圍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包括電三輪。
與其他提倡戴頭盔的省份相比,江蘇在條例內是強制戴頭盔,如果查到未戴頭盔,首次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50元並且還會進行媒體曝光,甚至有的地方還會和徵信掛鈎。
大家不要小瞧戴頭盔這一行為,如果駕駛員騎車出現事故的話,頭部受傷最容易導致死亡,其次在摔倒是很大可能會是後頭部着地,如果駕駛員沒戴頭盔遇事故就非常危險,相反,如果駕駛員在事故發生時戴了頭盔,那麼這個頭盔或將挽回一條生命。除了交警部分強制外,我們作為駕駛員騎車的時候,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積極的佩戴頭盔。
電動車上路要隨身攜帶行駛證:電動車駕照現在也不是新鮮事了,雖然不是全國性的,但已經有不少地方陸續實施這一要求了。電動汽車的行駛速度越來越快,如果駕駛者沒有一定的駕駛技能,出行的安全隱患也會大大增加。因此不少地方落實了電動車駕照的要求,駕駛機動車範疇的電動車,要考取相應的駕照方可上路。
山西晉城根據12月1日實施的《電動車管理條例》顯示,將對除電動自行車以外的兩輪、三輪電動車實施持證上路行駛,收費標準為不含駕校350元,如未持相應的駕照上路行駛,將會扣分罰款。從目前的政策來看,電動車駕駛證只是從部分地區開始試行。
嚴查未上牌電動車、電三輪:其實電動車上牌的要求很早之前就有提出了,只不過給大家提供了緩衝期而已。電動車上牌一方面為了減少車丟失的問題,另一方面是為了加強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電動車使用亂象。例如闖紅燈,橫衝馬路等等。
合肥電動汽車管理規定,非標電動汽車逾期不辦理掛牌手續,新國標電動汽車不免費上牌,同時正式開始對無牌電動汽車上路進行查處,並對違規車輛進行罰款;深圳在對電動車的整治也非常嚴格,對無牌電動車會直接扣車,電動自行車酒駕、超載罰2000元,走機動車道罰500,逆行、闖紅燈罰300元,而無證駕駛電摩上路罰2000元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新國標出台之前,電動車行業沒有統一的技術標準,因此一些生產廠家“隨意發揮”,使電動車越來越像摩托車,這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因此,國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從源頭上杜絕生產廠家和商家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車。目前全國的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由生產許可證制度轉為了更加嚴格的3C質量強制認證制度。
不過據統計,目前市場上90%的電動自行車都屬於超標車,所以給了一定的過渡時間。所以無論是你剛買的電動車還是之前一直在騎的,只要是超標電動車,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過了這個時間,就不能上路了。
電動車作為主流的交通工具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同時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現在的電動車管理還處於嚴格的管理階段,因此廣大車主應儘早適應,遵守當地的管理規定,共同保障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