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城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國家工作人員涉嫌受賄案件。李某利用擔任某規劃建設局、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涉嫌受賄1000餘萬元被公訴。三亞市紀委監委、吉陽區紀委監委代表現場旁聽庭審,“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李某利用擔任某規劃建設局、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在某巴項目、某山項目、某島項目羣項目提高容積率、規劃審批等方面為王某、張某、範某提供幫助,分別收受王某人民幣80萬元,張某人民幣30萬元,範某人民幣499萬元、港幣500萬元。上述款項摺合人民幣共計10238400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主審法官鄭懷全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並充分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後陳述。
整個庭審過程規範有序,確保審判依法公開公平公正。該案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在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過程中,三亞城郊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設的載體作用,進一步加強審判流程公開工作,積極運用公開庭審等方式,實現對訴訟中審判流程信息全程公開,讓審判在陽光下運行,充分保障當事人知情權,督促法官不斷提升審判質效。同時,加強“以案釋法”警示教育,通過“零距離”旁聽庭審,用身邊人身邊事敲響警鐘,真正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果。
來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記者:利聲富 通訊員 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