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通訊員 張梅娟 宗申
為謀取非法暴利,專門從事微信號“養號”,已向境外詐騙團伙非法出售微信號1000餘個。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盧某、文某2人批准逮捕。
2020年5月,連雲港市海州區的秦女士在某APP上結識了王某,此後二人互加微信號密切聯繫,有了一定感情基礎後,王某藉機告訴秦女士投資外匯可以賺錢,於是秦女士在王某指導下申請了一個賬號,第一次,王某幫助她充值了1314元,秦女士成功提現1439.52元,充值幾次後秦女士確實賺了一些錢,然而,在最後一次秦女士準備提現的時候,平台卻告知需要充值滿十萬元才能提現,秦女士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已損失一萬多元,於是趕緊報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為這是一個簡單的“殺豬盤”騙局,竟牽出一起特大微信“養號”案,案發後,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取證。
經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27日期間,盧某及其團伙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號共計1000餘個,非法所得220餘萬元。文某等人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號共計380餘個,非法所得100餘萬元。
“通過提取被扣押手機中的涉案信息,在盧某團伙成員使用的電腦中提取到已出售的30個微信賬號分別被用於江蘇連雲港、天津、深圳等地40餘起詐騙案件中。”辦案檢察官介紹,這些詐騙案的作案手法大多是使用假的微信號添加陌生人,騙取信任後勸其投資,待投資到一定金額就刪號跑人。
2019年12月左右,福建省的盧某在QQ羣、貼吧裏看到有人在收購微信號,且必須是要加滿好友的微信號,想着賣微信號也能賺錢,便動了“歪心思”。起初,盧某先僱傭了自己的兩個老鄉黃某和陳某,後來隨着業務的不斷擴張,盧某索性租了一個辦公樓,專門用於“養號”、售號,並陸續招錄了三十多名員工。
據悉,盧某團伙通過使用採集軟件從各類外賣、點評APP上採集商家電話號碼並添加好友,直至微信號上加滿600—800個好友為止,由此“養肥”微信號。盧某則主要負責與境外詐騙團伙及中介黃某對接銷售,以微信號中每個好友3.5元—3.8元的價格進行售賣。此外,如果詐騙團伙使用購買的微信賬號被封,盧某團伙還會提供技術支持進行解封。
今年初,文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盧某並開始了“養號”合作。為此,文某專門在江西省萍鄉市某小區成立了一間工作室非法從事微信號“養號”活動,並招了7、8名員工。在養號過程中若出現封號或其他異常情況,文某就會聯繫盧某,由盧某提供技術、人員支持。文某負責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號。
今年9月30日,海州區檢察院依法對盧某以涉嫌詐騙罪、對文某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批准逮捕。同時,該院從盧某等團伙與各詐騙案件關聯性,成立或擴大投資時間點、聊天記錄、資金進賬記錄等方面提出繼續補充偵查意見,進一步引導公安偵查取證,並針對部分在逃人員啓動監督程序,確保有力打擊犯罪。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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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