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於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滬經信軟〔2021〕207號
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1〕27號)要求,為加速提升產業供給能力,進一步釋放內需潛力,加快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我委將在本市範圍內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示範內容
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生活類信息消費、公共服務類信息消費、行業類信息消費、新型信息產品消費、信息消費支撐平台等方向,遴選一批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總結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釋放信息消費潛力,推動信息消費擴大和升級。(見附件1)
二、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示範項目申請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技術服務和融合創新能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維護公共利益。
2、項目要求。示範項目應具有行業或區域特色,具備較強的示範性、創新性和可推廣性,能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有助於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費發展和治理經驗,推動信息消費健康發展。
3、評選方式。工信部將組織行業專家,依據《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對推薦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公示,研究確定支持項目。對於入選的示範項目,通過納入信息消費典型案例集,組織信息消費城市行、開展信息消費技能培訓、舉辦信息消費論壇、建設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信息消費館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
4、報備事項。本市項目承擔主體如發生兼併重組、破產清算等重大變化,應及時向工信部和我委書面報備。對於存在監督檢查不合格、申報材料有重大虛假信息、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違法失信等行為的示範項目,取消其示範項目資格並予以通報。
5、申報時間。按照組織要求,我委將負責組織本市範圍內的示範項目申報工作,並通過各區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本市推薦項目名單。請意向申報單位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於3月29日下班前報送我委,報送應包括所在區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意見函、《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書》紙質版(膠裝,一式兩份)。同時,申報主體需同步在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系統(www.xinxixiaofei.com/sfxm)註冊登錄,並在線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
三、報送方式
聯繫人:劉 文 021-23119453
陳潔露 15026604045
朱 捷 15000853790
電子郵箱:Jalyn0703@163.com
材料報送至:上海市楊浦區鐵嶺路32號同葉大廈16樓
(可在工信部網站下載附件:https://www.miit.gov.cn/jgsj/xxjsfzs/wjfb/art/2021/art_9e0348b69fc74a5a886a250002848b6b.html)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1.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2.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