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拒不落實中央部署,王濱被雙開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綜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日消息,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濱被雙開。

王濱出生於1958年11月,黑龍江哈爾濱人,曾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辦公室主任,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行長,交通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北京管理部總裁,中國太平保險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2018年9月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今年1月8日官宣被查。

經查,王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拒不落實黨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重大決策部署,既製造、放大金融風險,又大搞金融腐敗,長期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大搞任人唯親唯私唯利,嚴重污染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管黨治黨寬鬆軟,不願監督、牴觸監督,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鉅額錢款,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家風敗壞,長期極度縱容甚至幫助其親屬進行違紀違法活動;

毫無敬畏,擅權妄為,甘於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將公權力當作攫取鉅額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