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農行遠程銀行中心原副巡視員張學祿被開除黨籍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經緯7月18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8日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河西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河西區紀委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遠程銀行中心原副巡視員張學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學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無償使用勞務,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為特定關係人在採購方面謀取利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羣眾利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較大損失;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冒領、侵吞公款;與供應商深度勾連,吃裏扒外,為他人在集中採購、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張學祿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學祿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和程序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經天津市河西區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