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警隊國安處可動用“飛虎隊”助平亂
[環球網報道]《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隨即成立。香港《東方日報》3日消息稱,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國安處要面對國家級對手,故由副處長領導,職級是警隊六處中最高,凸顯其重要地位。李家超透露,一旦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主義活動,國安處可動用其他部門配合,包括“飛虎隊”及拆彈專家等,保安局則負責統籌及協調政府各部門及各紀律部隊的國安工作,包括海關及入境處,嚴防危險品及目標人物進入香港。
據報道,李家超在接受《東方日報》獨家專訪時提到,警隊新成立的國安處,首長為一名副處長,職級較警隊現在的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以及財務、政務及策劃處五個部門的首長高級助理處長為高,顯示其重要性,專責處理涉及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李家超又稱,若國安處日後處理相關案件,發現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主義活動,可調動警隊其他部門配合,例如“飛虎隊”(注:被稱為香港“最後王牌”的“特別任務連”,主要處理嚴重罪案、拯救人質和反恐等)。另外,若調查案件期間發現爆炸品及槍械,也可動用爆炸品處理課及軍械法證課等。
由於國安處面對的是國家級對手,必須壯大自己的力量,故要一擊即中。李家超續稱,國安處對人手要求極高,全部要通過國家安全審查,且必須有良好品格、誠實可靠,並要處理高度機密,也要有蒐集情報能力、分析能力、洞察力及判斷力,故必須審慎挑選,是一大挑戰,但他對警隊有信心。
至於會否聘請已退休警務人員及其他現職紀律部隊人員,李家超稱,招募按實際需要,目前未有定案,任何可能性也不排除。
另外,港府按《港區國安法》規定,須成立國安委,由特首擔任主席,成員除了三名司長,幷包括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國安處處長、海關關長及入境處處長。
李家超稱,連同保安局在內,共有五個部門由他負責,反映保安局在國安委中扮演重要角色,責任重大。李家超表示,以海關為例,在國家安全工作範疇上擔當重要任務,如有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將拆散的槍支以不同形式寄來香港,海關會負責把關;而入境處則負責留意目標人物入境。
李家超提到,保安局負責統籌工作,向中央在港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分析整體國家安全形勢、法律制度,並作出建議。此外,保安局也會與其他政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推動整個政府履行國家安全工作,包括教育。保安局將增加人手處理國安工作,目前仍在籌劃中。至於國安委何時召開第一次會議,李家超表示會盡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