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肯定是要開的,不然我自己都受不了,那些不開空調的司機説白了就是想多賺點錢嘛。”
郭師傅跟我説這話的時候,他正開着他買來的二手帕薩特帶我疾馳在內環高架上,我看了一眼手機顯示的温度:42°,再往下看了看體感温度:53°,身體不由自主地往空調口又湊了湊。
郭師傅口中那些不開空調的司機倒也不是真的要與乘客一同蒸桑拿,他們大多會在後座“貼心”地貼上一張紙條:空調很好,要加錢。
稍微狡猾一點的,會先關上空調,如果剛好碰上一個社恐,那這單就賺到了。如果乘客上車後要求開,那就配合。
畢竟乘客如果投訴到平台,處罰的錢足夠司機真的去店裏做一次桑拿了。
所以,開空調對網約車成本的影響真的有大到需要司機與乘客勾心鬥角嗎?
郭師傅給我算了筆賬,以他開的帕薩特為例,開空調比不開空調每百公里大約要多1.8-2個油,換算下來,最多能多到接近18-20塊錢,只按每天300公里的平均值算,一天跑下來的成本都要多個50-60塊錢,一個月就是一千五左右。
也許大部分網約車並沒有帕薩特這麼貴,但空調對油耗的增幅基本在15%~26%之間沒跑,所以無論你怎麼算,一個月五六百塊錢的空調費是鐵定要出的。
而對於新能源車來説,雖然可以省下燒油的錢,但空調對於續航的影響也是相當大的。
温度過高或者過低對於電池都有一定的影響,我們去年冬季續航測試下來,很多車的續航都需要打個五六折的水平,郭師傅説有開電車的同行從一天一充變成了一天兩充,排隊充電的時間也是白花花的銀子。
所以,這就意味着司機不開空調是合理的嗎?
當然不。
很多網友第一次聽到這件事,試圖從法律的角度去解釋乘客開空調的合理性。
他們也找出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裏的明確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和駕駛員提供經營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運營服務標準,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不得違規收費等。
今年3月份起施行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則明確將網約車的運營服務納入規範適用範圍。其中要求駕駛員“應根據乘客意願升降車窗玻璃、使用音響、視頻和空調等相關服務設備”。
但照我説根本沒必要。
你去餐館吃炸雞不會自帶手套,去買奶茶不會自帶吸管,那為什麼坐車就要考慮自帶空調呢?
説到底,“空調之爭”能出現本身就是網約車平台亂象的一種體現。
平台只是在協約裏規定了“如果乘客有要求,司機要配合打開空調”或者“開空調不允許收費”,但是並沒有在打車費當中做出明確的標記,告知乘客哪一部分錢是屬於空調費的,也沒有針對司機的空調費用進行一個公開透明的補貼。
平台每一單抽了錢,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乘客和司機對峙,作為服務的中介平台,顯然沒有履行他們的責任。
新華社此前就曾報道,“一些網約車平台抽成比例能達到25%甚至更高,而司機和乘客對每一單的抽成比例、計算方式卻毫不知情。”
而在運營的高成本之下,如何給司機一個可持續的營收空間,而不是通過壓榨乘客的利益或者損害自己的身體來節省成本,是每一個平台必須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