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整治百日行動丨買分賣分者,罰款加行拘!
平常開車無視交通法規
處理違法時慌慌張張
以為“黃牛”可以搞定一切
殊不知買分人、賣分人、中間人皆違法
為有效淨化交通秩序,維護駕駛人合法權益,提升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提升公安執法公信力,河源公安交警部門聯合多警種,全面開展遏制和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堅決做到“零容忍”“嚴執法”,查獲一起、懲處一起,有效遏制了機動車駕駛證“買分賣分”違法行為態勢。
對為逃避機動車駕駛證記分措施
“買分”的駕駛人
組織和頂替他人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
中介人、賣分人
交警都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案例一
2022年6月初,朱某成為了處理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在網絡尋找中介消除二筆“電子眼”違法記錄,通過微信羣找到代辦中介賴某並轉賬1050元,用於繳納罰款和買分費用(其中300元用於罰款、750元用於“買分”),賴某在確認收到轉賬的辦理費用後,再通過微信羣找到下一級“分串串”違法代辦中間賺中間差價,賴某尋找“賣分人”以500元價格買分,來處理交通違法。目前,源城交警大隊對違法人員賴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的處罰。
案例二
2022年8月20日,連平交警大隊接到上級部門非法買賣分的線索,鎖定嫌疑人謝某有作案嫌疑,隨即對謝某實施抓捕。經詢問,謝某從2020年開始通過微信羣等網絡平台,發佈信息,接收並處理違章“消分”等中介業務,從中收取中介費用。目前,謝某對其非法買賣駕駛分獲利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連平交警大隊對謝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的處罰。
案例三
2022年8月20日,東源交警大隊通過已有線索,查獲涉嫌買賣分違法人員李某,並抓捕歸案。經查,2022年4月份至8月份期間,李某通過微信等平台發佈代處理交通違章等信息,並先後與某“光”、朱某等4人取得聯繫,為4人處理5宗違法記錄,並從中賺取差價390元。目前,東源交警大隊對違法人員李某處以罰款1900元的處罰。
案例四
2022年8月19日,紫金縣公安局接到6條違法處理人員與實際機動車駕駛人不符,涉嫌買賣分數的線索。紫金縣公安局立即對涉嫌駕駛證買分賣分人員的違法處理過程展開調查,核實違法處理過程,交易對話等相關信息。8月20日,紫金縣公安局組織交警、網警、刑警進行聯合行動,併成功抓獲四名涉嫌以買分賣分牟取經濟利益的犯罪嫌疑人。
據嫌疑人交代,他們事先通過網絡發佈廣告,吸引違章的機動車駕駛人聯繫他們,達成協議後通過線上交易付款。目前案件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解讀
為從源頭減少買分賣分行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買分賣分以及組織他人實施買分賣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責任。
【來源:河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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