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日本新潟法院勒令東電賠償福島疏散居民1.84億日元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網6月3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福島核事故後,從福島縣疏散至新潟縣的約800名居民等,向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索賠共計約88.5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2億元)。當地時間2日,日本新潟地方法院就此案做出判決,勒令東電支付共計約1.84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071.5萬元)。法院駁回了對政府的索賠。

資料圖:2011年3月28日,東京電力公司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福島核電站最新輻射情況,公司高管就“福島核電站積水輻射超標數值錯誤”的問題,向民眾鞠躬道歉。

據報道,律師團介紹稱,新潟訴訟的原告人數在各地提起的集體訴訟中,除福島外規模最大,從疏散區域外疏散的“自主疏散人員”約佔8成。

在訴訟中,居民一方主張,日本政府和東電若能根據“長期評估”等採取防止海嘯導致浸水的對策,就能夠避免事故。

對此,審判長筱原禮就判決理由指出,日本政府根據2002年公佈的地震預測“長期評估”等可以預見海嘯的到來。但因對大規模海嘯的具體危害性缺乏認知,“無法認為能夠防止核事故”,否定了日本政府的責任。

對於該判決,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表示,“將通過嚴格推進鑑於核事故的審查,進行妥當管制”。東電發表評論稱,“將詳查判決內容,探討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