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不開業 會員要求退費屢被拒 法院:必須退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交了健身房會員會費,卻遲遲不開業,成都市民陳某有些不知所措。12月2日,記者從成都高新法院獲悉一起因健身房會費難退引發的合同糾紛案件,在2021年上半年,陳某等上百人購買了成都高新區某健身房預售會員卡,但該健身房卻遲遲未正常開業。會員們紛紛要求退費,但該健身房負責人吳某卻避而不見。

多次要求退費無果,雙方矛盾日益激化,並選擇報警,10月中旬,其中20名會員將該健身房起訴至成都高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退還會員卡費。

法院受理該案件後,通過多方渠道聯繫上了健身房負責人吳某。吳某説,該健身房系因租用場地性質原因導致消防措施無法驗收通過,才無法正常開業,自身損失慘重,並非惡意跑路。於是,法院迅速組織會員代表和吳某到法院調解。

經過法院的協調,各方協商至當晚9點,終於握手言和,逐一達成了分期退款調解協議。十一月中旬,約定的首期款項付款時間到,法院又致電原、被告瞭解協議履行情況,得知被告均如約支付了到期款項,當事人紛紛向法院表示感謝,而通過法院釋法明理,大量尚未起訴的會員也紛紛與吳某達成和解,並收到了部分退款。

法官提醒,開辦健身房等營業場所依法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經營者在租用場地時,應仔細審查場地的不動產權證書,查看規劃用途,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員到現場查看是否具備消防安全的客觀條件,避免因非人為原因無法開業而遭受損失。

此外,購買健身會員卡等預付式消費模式風險較大,消費者一要應理性適度充值,二要充分了解慎重選擇,三要細化約定閲讀合同,四要保存證據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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