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國家税務總局近日已對《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併發布。北京青年報記者3月29日從國家税務總局“個人所得税”App中看到,目前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中已經增加了“嬰幼兒照護費用”一項,這也是目前納税人能夠享受到的第七項專項附加扣除,其餘六項分別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嬰幼兒護照也可作為填報證件
根據App中的提示,納税人在填報“嬰幼兒照護費用”信息時,需要提供子女身份信息,包括子女姓名、國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子女出生日期等;同時還可選擇性提供扣繳義務人信息,包括為納税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的扣繳義務人完整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據瞭解,嬰幼兒出生後通常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納税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或紙質《扣除信息表》填報子女信息時,證件類型可選擇“出生醫學證明”,並填寫相應編號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號碼的,證件類型也可選擇“居民身份證”,並填寫身份證號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名下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信息,也可作為填報證件。極少數暫未獲取上述證件的,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並在備註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税人享受扣除。後續納税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税務機關聯繫納税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税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將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推送給税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享受扣除。
3週歲後可接續其他專項扣除
據瞭解,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週歲的前一個月,這期間納税人可以享受該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期限起始時間與嬰幼兒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終止時間可與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間有效銜接,納税人終止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後,可按規定接續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次年初也可補充申報扣除
國家税務總局有關文件明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同子女教育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一樣,預繳階段就可以享受。納税人將有關信息提供給任職受僱單位後,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在每個月預繳個税時就可以享受到減税紅利。如果納税人沒來得及在嬰幼兒出生時將有關信息告知單位,也可以在年度內向單位申請在剩餘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的預繳環節沒有扣除的,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彙算清繳時補充申報扣除。
提醒
納税人無需在近幾日扎堆填報
隨着我國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很多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納税人都積極響應,登錄App填報信息。對此,税務部門建議,為獲得更好的填報體驗,納税人無需在近幾日扎堆填報,選擇自己合適的時間準確填報即可。
據瞭解,由於這項新政剛剛公佈,但實施日期是從今年1月1日開始。這意味着今年前幾個月沒有享受到的扣除,將在以後月份發工資時一次性補充扣除,或者在明年年度彙算時一併扣除。比如,納税人4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單位,單位即可為納税人一次性申報享受前4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若納税人5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單位,單位可為納税人一次性申報享受前5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也就是説,納税人目前只是完成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填報工作,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最早也要從4月份的工資條中才能看到。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實施,因此相關納税人要把信息填在2022年度信息中。北青報記者看到,目前國家税務總局個税所得税App中,納税人可選擇2022年度和2023年度,納税人注意不要填錯。
另外,由於當前正逢202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期,一些納税人填報完信息後到2021年度彙算清繳中查找扣除信息。因無法找到而懷疑是不是沒有填報成功。其實這無需擔憂,因為這項政策從2022年開始實施,在2021年度的彙算中自然無法體現,明年的2022年度彙算中就能顯示出來。
本組文/本報記者 張欽
供圖/視覺中國 統籌/餘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