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問責2次,她再被處理
據云南省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官網近日消息,經西雙版納州委批准,州監委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楊建玲(資料圖)
經查,楊建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等財物,違規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損害羣眾利益,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收取費用;違反工作要求,不履職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楊建玲身為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法律意識淡薄,處心積慮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其行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通報當天,9月29日,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會議通報了“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嚴重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的案件情況。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別作了表態發言,深入剖析案件的性質、影響和教訓,警示全局幹部職工不斷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
會議指出,全局幹部職工要正確認識楊建玲案的惡劣,教訓是深刻的,影響是深遠的,反映出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徹底、監督還有漏洞。反映出我們一些領導幹部理想信念不堅定,政治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言行不一致,做“兩面人”。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到位不細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不徹底,躲躲藏藏,似是而非,個人重大事項不如實報告,外出不嚴格執行報備制度。這些問題需要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堵漏修復。
會議要求,楊建玲案就發生在我們身邊,針對性、警示性很強,全局黨員幹部職工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訓,以案為鑑,不斷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免疫力”。
會議強調,全局幹部職工要凝聚起痛定思痛、知恥後勇的最大共識,調動起黨建引領、清廉護航的最強合力,集結起敢打敢拼、交賬交卷的最硬作風,堅決打好住建系統重振士氣、再塑形象翻身仗,全面建設“清廉機關”,不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今年4月消息,楊建玲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
今年8月,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官網刊發《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監督推進機場淨空建築物超高問題》。
其中提到,進一步加大審查調查力度,深挖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違法亂象問題。對攬翠華庭項目開發商實際控制人葉迎陽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對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涉嫌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公開信息顯示,此前,楊建玲曾被兩次通報問責。
2016年5月,西雙版納州紀委通報“關於勐海縣虛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亂作為問題”。
其中,給予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楊建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的問責。
2021年5月,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環境問題突出,本是治污設施卻淪為‘污染源’”。根據雲南省委的要求,雲南省紀委監委第一時間以事立案直查直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其中,給予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楊建玲同志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