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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首席大臣:有信心在明年10月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環球時報新媒體】;

據路透社9日報道,蘇格蘭地方政府首席大臣妮古拉·斯特金(Nicola Sturgeon)週日表示,她有信心在明年10月舉行第二次蘇格蘭獨立公投。英國最高法院將從11日開始就是否允許蘇格蘭政府在沒有得到英國首相及其政府批准的情況下舉行公投一案進行審理。

妮古拉·斯特金 圖源:外媒

在英國政府的批准下,蘇格蘭2014年曾就是否脱離英國獨立舉行過公投,最終以55%反對、45%支持的結果選擇留在英國。然而,蘇格蘭民族黨認為,在那兩年後英國決定“脱歐”,使情況有所改變。斯特金指出,在去年的蘇格蘭議會選舉中,支持獨立的政黨得到了選民的支持,這些政黨由此提出一項法案,尋求在2023年10月19日舉行蘇格蘭獨立公投。

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採訪時,斯特金被問及是否有信心實現這一目標,她回答説:“是的,我相信那會發生。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法院怎麼説。我相信蘇格蘭將會獨立。”

斯特金承諾,如果蘇格蘭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的計劃在最高法院被否決,在2024年舉行的英國全國大選中,蘇格蘭民族黨將只以蘇格蘭是否應該獨立為其競選綱領,使大選成為“事實上的公投”。她表示,那將是最後的手段。

斯特金説道,“那不是我青睞的選擇。如果審議和決定這個問題的正確途徑,也就是合法的憲法公投,受到了阻撓……選擇就會很簡單:要麼我們在選舉中向民眾表明立場,要麼我們放棄蘇格蘭的民主。我今天想非常清楚地表明,我永遠、永遠不會放棄蘇格蘭的民主。”

蘇格蘭歷史上曾是一個獨立王國,被英格蘭佔領和統治多年,直至1707年與英格蘭合併成大不列顛王國,但保留相對獨立的法律體系。蘇格蘭地方政府和議會依據1998年出台的《蘇格蘭法》組建,依照法案中“第30條”規定的程序,涉及防務和移民政策等非下放權力領域的立法,蘇格蘭地方政府需向英國政府提出請求,獲得授權。

去年5月蘇格蘭議會選舉中,斯特金領導的蘇格蘭民族黨再次成為議會第一大黨,與蘇格蘭綠黨議員達成權力共享協議。兩黨都承諾推動第二次獨立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