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這份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提出,要嚴格規範培養檔案管理,探索建立學術論文、學位論文校際館際共享機制,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高校研究生買賣、代寫學位論文、剽竊他人成果、偽造數據等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時有發生,這類短視功利行為嚴重敗壞了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損害了學位授予單位的形象和整體學術環境,影響到國家學位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成為困擾研究生教育領域的“頑瘴痼疾”。
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個人信用體系直接掛鈎,尚屬首創之舉。可以説,此舉是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一次重拳出擊,從外部質量監督的新視角、新維度而實施的一項制度性約束。
當然,如同法院面臨執行難時,將那些“老賴”納入失信名單;對一些違法失信、未信守承諾的企業、個人,強制將其列入信用“黑名單”一樣,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納入信用平台,相當於構築起一道防線,將產生一定約束力。況且,除了進行必要的事後性懲戒之外,更大意義上還是為了起到事前預防與震懾、事中監管的作用。
對學位授予單位來講,學位論文是準確反映其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重要載體和主要標誌,是對學位申請、審查、授予等管理過程及標準科學性、規範性、嚴謹性的綜合檢驗,常被視為研究生人才培養的“阿基米德支點”。因而,學位授予單位應加強內部學術誠信體系建設,將學術精神、學術規範、學術創新教育滲透到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落實到課程教學、科研工作、開題和中期、學術學位論文寫作和答辯等各環節,營造良好學術氛圍。還要明確各方責任,實施學術學位論文全過程的全面質量管理,建立起學術論文檢測、論文評閲、預答辯、正式答辯、論文抽檢、評優等全鏈條監控機制,發揮評價反饋和促進改善功能,為構建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德才兼備的高層次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就研究生個人而言,誠信乃為人之本、學術之基,是做人做事做學問之基。作為高層次人才的研究生,理當對學術誠信有足夠的敬畏和至高的尊崇,以求真務實的科學精神探究真知,以誠信立身的學術執念矢志創新。儘管來説,完成學位論文是一項高度複雜的過程,甚至是備受煎熬的一次歷練、洗禮。但是,該過程更像是一次更加全面系統、潛移默化的影響過程,是完成人精力投入、知識應用、創新增值、價值賦能的綜合體現,是知識積澱、凝練和昇華的結晶產物。以至於當你在獲得學位的瞬間,也便頓然感悟到看待問題有了更為完整的邏輯,經受系統的思維訓練後變得強大。
但從另外一個視角説,筆者也不太贊成一些學位授予單位將技術視為唯一尺度的絕對理性主義,或者將失信懲戒作為尚方寶劍而高枕無憂。而是應結合新時代學位論文評價理念,堅持結果性、過程性、增值性、綜合性評價相統一,構建學位論文質量內部保障體系。將學位論文管理模式調整為“培育式”“實現全員化全程參與”的精細化管理模式,在提升學位論文質量的保障、衡量和監測成效的同時,更應肩負起先進的人才培養理念,營造良好的質量文化氛圍,有效激發研究生求學熱情、學術品位和科學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文化人。價值觀是文化的高級形式,一旦在研究生師生羣體中形成、踐行誠信價值觀和共同信仰,無疑也就形成強大的隱性育人場域,營造質量價值鏈整合的環境氛圍,對師生個體產生自律自為、潛心治學的內生性規範作用。
(作者系天津大學研究生院教師)
《中國教育報》2020年09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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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