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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平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規劃》獲省政府批覆實施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綜合

通訊員 許慶安 韓長清

近日,《東平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覆實施,為進一步加強東平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工程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強化全域管控提供了重要依據。

黃河流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東平湖是山東省第二大淡水湖、國家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最後一級“水塔”、黃河下游唯一的重要蓄滯洪區,連通黃河、運河、大汶河、小清河等水系,是水滸文化、運河文化的重要載體,具有得天獨厚的生態資源和文化稟賦。《規劃》作為東平湖區域空間類的專項規劃,是泰安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我省涉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專項規劃,系整體原創,屬理念、體制、機制等方面綜合性、全局性的重大突破和創新。

《規劃》明確了東平湖“五大定位”——黃河流域唯一的重要蓄滯洪區、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輸水通道、山東省生態安全的重要節點、山水聖人文化體驗地、綠色發展的樣板區。《規劃》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有關要求,充分體現“多規合一”的思想,確立了省、市、縣多個部門和單位分級分類實施的16項生態保護類和19項高質量發展類項目,積極探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努力構建城鄉融合、生態宜居、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湖區國土空間格局,着力把東平湖區域打造成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示範區。

《規劃》編制期間,泰安市多次開展現場調研摸清現狀底數,充分徵求基層羣眾意見,發揮不同領域專家的作用,歷經3次省級論證評審、2輪徵求國家有關部委意見、6輪徵求省級部門意見、8輪徵求市級部門意見,對200多條意見建議進行修改落實。2020年,省委書記劉家義,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幹傑親臨東平湖調研並召開專題會議,對規劃編制提出明確要求。為落實省委專題會議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單位,與省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對接,全力抓好規劃修改完善工作。規劃終稿分別報請省政府常務會和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後,於今年2月19日經省政府正式批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