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中現罕見細節:落馬的公安局原局長曾當水軍,幫人刪帖謀利
▲咸寧市公安局原局長肖天樹。圖片來源/通城縣政府官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咸寧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肖天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天樹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串供堵口,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的旅遊活動安排;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無紀法底線,執法犯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免除私家車違章扣分處罰;帶彩娛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搞權力尋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逃避刑事責任追究、刪除網絡負面帖文、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肖天樹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肖天樹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按程序終止其咸寧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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