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劉鐵強被“雙開”!

由 無英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王雲娜

日前,經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紀委監委對湘潭縣政協黨組原書記、主席、一級調研員劉鐵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鐵強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兒子失管失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款私存,致使國有資金使用失去監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鐵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擅權妄為,私慾膨脹,前台當官,後門收錢,亦官亦商,一人當官,全家發財,親朋獲利。利用職權,靠項目吃項目,大搞權錢交易,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由市紀委給予劉鐵強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