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走高速的注意!遇到這三種情況要快速撤離,否則將被罰款
今年國慶中秋長假期間
準備走高速公路的注意了
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
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應及時撤離
不得長時間停留在現場
否則↓
對於適用快速處理而不及時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經勸阻仍不撤離的,當事人將被處200元罰款。
具備以下條件的事故應當快速撤離現場:
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產損失;
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
三是車輛可以移動。
怎樣快速處理交通事故?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駕駛人應分別在事故前方、後方、接觸部位拍3張照片,並儘快將車輛駛離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當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自行協商處理事故,也可以提交遠程事故認定申請,由民警進行線上認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處點處理。
具備以下情形的事故應當立即報警:
一是車輛未懸掛有效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是當事人無證駕駛的;
三是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
四是有酒駕、毒駕嫌疑的;
五是一方逃逸的;
六是碰撞交通設施、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高速交通事故快速處置指引: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迅速組織車上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
2.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拍攝內容含括現場環境、標誌標線、車輛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跡及散落物、車輛全貌及損壞情況、駕駛人和車牌等內容。
3.互相查看駕駛證、行駛證、保險等信息,互留聯繫方式。
4.在確保安全的情形下快速撤離事故現場,撤離後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自行協商處理事故,也可以提交遠程事故認定申請,由民警進行線上認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處點處理。
5.發現對方不能提供駕駛證、行駛證、保險信息的,應當撥打122或12122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置。
12條高速公路,17處路段恢復至設計速度:
在廣泛調研論證,提升安全防護標準,治理交通安全隱患的基礎上,將山東高速公路限速值低於設計速度的,恢復到設計數值,並同步做好限速標誌等交通設施的替換和導航播報信息的調整工作。
目前,除京台高速饅壽山段、濰日高速大甕山隧道路段經專家評定不具備恢復設計速度條件以外,京台、瀋海、長深、榮烏、濟廣、青新、濱萊、威青、蓬棲、日蘭、泰新、濟南繞城12條高速公路,17處路段恢復至設計速度。
來源:濟南日報記者 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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