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各界支持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新華社香港1月12日電 針對香港特區政府要求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香港社會各界紛紛表示支持,認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應當遵守的政治倫理,通過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形式加以明確,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公務員的行為。
為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份期望和責任的認知,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決定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並將在1月的通告中向現職公務員交代有關簽署聲明的安排。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説,特區政府公務員團隊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具體操作者,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是他們最基本的履職條件。“通過宣誓或簽署聲明,有助於確保管治不會出現原則性的問題,維護好香港的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副秘書長黃英豪律師説,根據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居民在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這一要求與香港基本法第99條、第104條等條文的精神是相輔相成的。由此可見,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屬於法定責任,不容迴避。
香港執業大律師吳英鵬説,2019年開始的“修例風波”對香港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造成了破壞,這一過程中個別公職人員參與了違法活動。因此有必要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保證公務員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進而確保特區政府有效運作及維護國家安全。
有反對派妄稱宣誓是禁錮公務員的思想及扼殺言論自由,受訪人士對此極不認同。他們表示,有關要求是公務員必須遵守的政治倫理和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與言論自由無關。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説,公務員屬於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特殊職業,宣誓不僅是公務員的法律責任,也是重要的政治倫理。放眼全球,許多國家都有關於公務員宣誓的制度安排。若連這樣的基本政治倫理都不願意遵守,那就很難成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
特區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説,德國、日本等許多國家都對公務員宣誓有相關規定和要求,可見公職人員宣誓以示對國家和社會負責是國際慣例,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也不應例外。只要出任特區政府公務員,就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盧文端説,少數人打着言論自由的旗號反對公務員宣誓,目的是給日後有人以公務員名義組織、參與各種反政府活動大開方便之門。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違背政治倫理和法律要求,廣大市民都不會接受和認可。
據特區政府介紹,已有超過3000名公務員完成宣誓或簽署聲明的程序。多位受訪人士對此予以肯定,認為這是香港社會正本清源的重要一步。
吳英鵬説,數千名公務員完成宣誓或簽署聲明,反映香港國安法第6條在特區得到有效執行,也反映香港基本法第99條和第104條所體現的法律精神得到充分尊重。這是香港社會正本清源重要的一步。
傅健慈説,特區政府採取的一系列措施表明,明確公務員團隊政治責任和規範公務員行為的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希望未來能加快進展,確保公務員的行為符合基本法要求和廣大市民的期盼。
就未來如何更好地確保公務員遵守誓言、忠誠履職,香港高等教育評議會秘書長周文港指出,公職人員宣誓不僅是一種形式,更具有法律效力,包括公務員事務局在內的各相關部門,需要時刻檢視公務員宣誓履職及執行相關公務員規例的情況,令宣誓的效果得以彰顯。
黃英豪強調,特區政府在完成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工作後,應及早訂立計劃、做好安排,對所有公務員進行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教育培訓,保證公務員更好地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促進“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記者周文其、丁梓懿)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