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那些事兒
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後,可能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導致身體生理功能障礙和心理功能障礙,影響傷殘者的生活質量。
例如
工傷事故導致王某左腿離斷,小腿截肢手術後,工傷職工無法站立,對日後的生活、工作造成影響,工傷保險能為工傷職工做些什麼呢?
首先:工傷職工經過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後,按傷殘等級依法領取相關工傷待遇;
其次:對於傷後如何更好地生活和工作,如何提高生活質量,有需要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配置輔助器具(比如假肢),這部分費用符合規定的也可以報銷。
那麼可以配置的輔助器具有哪些呢?申請配置輔助器具需要什麼條件呢?
下面帶大家一起看看《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配置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
也就是説,為更好的恢復或提高病人的身體功能,滿足工傷職工日常生活和就業的需要,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安裝假肢等輔助器具;
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的,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目前,輔助器具標準中包括
25項假肢(如假手指)
24項矯形器(如肩外展矯形器)
15項生活類輔助器(如普通輪椅)
15項其他輔助器具(如假眼、假牙等)
具體申請配置流程是這樣的:
1、工傷職工認為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可以向參保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
2、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專家根據工傷職工傷情,依據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有關規定,提出是否予以配置的確認意見;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確認意見作出配置輔助器具確認結論。
3、工傷職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確認結論後,向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登記,經辦機構指導工傷職工選擇協議機構進行輔助器具配置。
4、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持輔助器具配置費用申請報銷。
那麼輔助器具配置的費用全額報銷嗎?
輔助器具配置是有限額標準的,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超目錄或者超出限額部分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工傷職工應該到哪裏去配置輔助器具呢?
工傷職工如需配置輔助器具,應到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的機構配置。
否則,其配置費用,工傷保險基金將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