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青網
6月12日下午,民警在常台高速嘉興段,發現一名女子蹲在路肩上哭,一問,原來是被男朋友趕下車的,之前男朋友還打了她,現在他男朋友開車走了。
女子張某説,她和男友丁某當天本來是要到江蘇鎮江去的,不想半路上兩人發生了爭吵,丁某覺得張某在外面有人,張某覺得丁某無理取鬧,在這期間,丁某還打了張某,到了新塍服務區後,丁某就把張某趕下了車,張某追了幾步沒追上,於是一路哭一路走,直到被交警發現,在交警大隊,民警打通了丁某的電話。
丁某表示,他已經在新塍服務區了,於是很快趕到了大隊。
丁某説,當時自己在氣頭上,把女友趕下車後,自己開出去沒多久就後悔了,很快又開了回來,就一直在服務區等張某。
在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調解後,丁某寫下了保證書:保證以後不會在高速公路上下客,保證不會再打人。之後,張某丁某兩人重歸於好,一起返回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