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不同年代的結婚證,你都見過嗎?
“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疾病還是健康,相愛相敬不離不棄,直到死亡……”
現代人結婚,夫妻雙方大多會在婚禮上有一個儀式宣讀結婚誓言,讓親朋好友見證和祝福婚姻的美好。
關於結婚證,不同的年代,樣式不同,風格各異,它不僅記錄着雙方美好的愛情,更見證着時代的滄桑變遷。
目前全國使用的結婚證
建國初期:
結婚證繪圖鮮豔喜氣洋洋
在貴陽市雲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不少前來登記的新人們都會駐足觀看一面婚姻文化牆,上面張貼着不同時代的結婚證,展示着結婚證的歷史變遷。
各個時期的結婚證
自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佈實施,廢除了包辦婚姻、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
“1949年以前,中國民間的婚嫁習俗一般沿襲舊制,聯姻的關鍵不是男女當事人同意,而是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時婚書上介紹人、主婚人、訂婚人、結婚人以及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都要寫出來,各種名稱排了長長一串。”
雲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劉偉,指着文化牆上一張蓋着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的結婚證介紹説,這是新中國成立後最早一批的結婚證,上個世紀50年代的結婚證很像一張獎狀,內頁多印有和平鴿、稻穗、棉花、並蒂蓮等特色圖案,整體繪圖鮮豔漂亮,喜氣洋洋。
今年88歲的陳奶奶家住雲巖區春雷路,她告訴貴州都市報記者,“那時候結婚也不像現在這樣送紅包,親朋好友都是送東西的居多,家裏的老母雞送一隻,新買的花布送上三尺,一籃子雞蛋也可以。”
陳奶奶説,那時候他們在農村沒有辦結婚證一説,她和老伴兒經媒人介紹,結婚前就見過一次面,後來在村裏擺上10來桌招呼親朋好友,就算是正式結婚了,兩人一路風風雨雨,攜手相伴不離不棄。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
由“獎狀”向“證書”過渡
上個世紀60年代的結婚證上,已經印上了婚姻法的相關條款,1968年的結婚證上印有毛主席語錄,1969年的結婚證有了計劃生育的內容,人口政策是當時社會比較關注的話題。
在60年代,結婚證首次統一內容:“自願結婚,經審查合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從這個時候開始,結婚已經開始有點講究了,並且在形狀上開始由獎狀樣式向證書樣式過渡。
1956年的結婚證
劉偉介紹説:“當時結婚需要向單位申請,領證需要單位證明和領導簽字。”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到單位、村(居)委會開具證明作為領證的必要條件,一直沒有改變。事實上,這也寫入了原內務部或民政部在1955年、1980年、1986年和1994年先後頒佈的4個婚姻登記辦法或條例內。
今年81歲的趙奶奶是1965年結的婚,由於她和先生是單位職工,去辦理結婚登記前,兩人都去單位開具了介紹信。
趙奶奶1965年的結婚證
“茲有我單位職工XXX,生於19XX年X月X日,達到法定結婚條件,同意其與XXX結婚!”文末加蓋一個鮮紅的單位公章,然後去了當時的花溪區花溪鎮人民委員會辦理婚姻登記。
“那個時候沒有拍照,也沒有鮮花,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確認無誤就發證,過程很簡單。我們回來給親戚朋友同事發點喜糖喜酒,婚禮就成了。”
1972年的結婚證
改革開放後:
結婚證上開始有了新人照片
“改革開放前,結婚證上載明雙方姓名、年齡、性別、結婚日期即可,不需要貼照片,改革開放後對於新人們而言,最大的變化就是貼上了照片。”劉偉介紹説。
據瞭解,上世紀80年代初的結婚證和現在的結婚證比較接近了,當然也需要到各自單位開證明,結婚證開始逐步還原法律文書的樸素本色。除了貼照片以外,改革開放後,各類口號、婚姻當事人之外的其他人等信息從證上消失,結婚證本身變得簡單。
1986年的結婚證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用自行車接新娘,還要鬧洞房等,嫁妝也開始了變化,從三大件的嫁妝:手錶、自行車、縫紉機,又多了電視、冰箱、洗衣機,還有一些時髦的傢俱。”
家住山水黔城的陳先生在上世紀80年代與妻子結婚。
他回憶,結婚登記前晚,激動得一夜未睡,為了讓自己在登記結婚當天帥氣些,狠心花了2個月的工資買了一套中山裝。
劉偉介紹,1993年之前使用的結婚證封面是紅色的,而且還是單頁式,而1993-2004之間使用的結婚證其封面也是為紅色,但是內頁是採用聯頁、豎排版方式的。而1993至2004期間使用的結婚證是在1997年7月稍微進行了改版,登記項目增加了國籍一項。
據瞭解,1995年實施的《母嬰保健法》要求“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醫學鑑定證明”,那時也會有極個別的準新人,會因為婚檢證明上的“不宜結婚”“不宜生育”醫學意見而領證被拒。
新世紀:
結婚證實行全國統一編號
2003年10月,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廢止,由國務院頒佈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婚姻登記制度的法律地位得以提高。
劉偉告訴記者,新條例實施後,最大變化就是申請人雙方只要帶上户口簿、身份證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就可以領證了。
一直延續的單位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婚檢證明等手續,通通不再需要。
2004版結婚證
從2004年1月1日起,為適應婚姻登記工作手段信息化的要求,民政部決定啓用新版結婚證,封面改為棗紅色燙金,男女雙方合照上蓋有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內頁是用定向定位安全防偽水印印鈔紙印刷,封皮雙夾層內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證書”及圓形“雙喜”字樣水印暗紋,須驗鈔機和紫外燈照射方可熒光顯示。證件內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印章”,證件印製號為全國統一編號,這一版本也是我們現今正在使用的結婚證。
一紙婚書,是男女締結婚姻關係的憑證。據瞭解,婚書的出現,最早從商周時期的《周禮》就提出。有史記載的、由官方頒發的結婚證,最早出現在清代,已有百年曆史。
劉偉説,時代在進步,我國的結婚證也在不斷的變化中,近年來一些有關婚姻登記的惠民政策、舉措也陸續推出,如免除婚姻登記工本費、實行網上預約結婚登記、免費婚檢等等,這些都促進了婚姻登記總量的增長,方便了人民羣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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