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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緩繳社保費不影響職工權益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中工網北京5月12日電(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王維硯)今天,國新辦就失業保險基金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有關情況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針對人們對近期階段性實施緩繳社保費政策是否會影響職工權益的關切,人社部失業保險司司長桂楨回應稱,“可以肯定地説,不會影響。”

近日,人社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推出涉及參保企業、參保職工、參保失業人員的政策組合拳。8條措施構成的一攬子政策中,就包括實施降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針對緩繳社保費涉及的三項保險,《通知》明確了“五個不影響”,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緩繳工傷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後,同樣不影響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國家税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司長鄭文敏介紹説,階段性降費率是一項普惠性政策,不區分行業,也不區分企業類型,受惠面廣,連續性強。據測算,延續實施這項政策1年將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約1600億元。

對於面向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的緩繳社保費政策,鄭文敏表示,這項政策是新出台政策,適用範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的所有企業。緩繳對象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繼續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據測算,上述緩繳費款政策可以為企業和個人增加800多億元現金流。

吹風會上,人社部副部長俞家棟還表示,目前失業保險基金具備一定規模的累計結餘,總體運行平穩,具備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能力,本次政策預計總共會釋放4500億政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