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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這5種追尾情況或是前車全責,別再傻乎乎的私了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綜合

導讀:交警提示:這5種追尾情況或是前車全責,別再傻乎乎的私了!

現在道路上的車輛是越來越多,出現刮刮蹭蹭也在所難免,而出現頻率較高的安全事故就不得不提到追尾了,很多人認為追尾只是一個小事,私了就可以了,但是有這樣5種情況,追尾是需要前車擔負全部責任的,一定不要再傻乎乎的掏錢了。追尾是指同車道行駛的車輛尾隨而行時,後車車頭與前車車尾相撞的行為。主要由於跟進間距小於最小安全間距和駕駛員反應遲緩或制動系統性能不良所致。交警提示:這5種追尾情況或是前車全責,別再傻乎乎的私了!

(1)前車溜車:如果説我們正在正常行駛或者是正常停車的話,前方的車輛出現溜車撞到了我們的車上,這個時候一定不要私了,這個時候是前車負全部責任的,因為是由於前車的操作不當,或者是忘拉手剎等情況導致的事故。而這樣的事故也多出現在一些新手司機身上,如果説您看到前方的車輛還貼着實習貼最好是要離他遠一點。

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駕駛員都知道,在快車道上發生的追尾事故所產生的連鎖反應最為強烈:因為車速普遍較快,所以一旦有兩車追尾,後面很可能就會牽連一串,這也就是被人們稱為“串車”的常見現象。

(2)強行變道:強行變道這種情況也是十分常見的,也表現出了另一個人的個人素質,如果是因為前車強行變道或者是強行加塞引發的追尾事故,也是將由前車承擔所有的責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前後車之間要留有足夠安全的距離,來避免追尾事故的發生。而正如題主描述的這樣,顯然是沒有留足安全間距,才導致追尾。所以,判後車全責,完全是合法並且合理的。(3)壓線行駛:在道路上行駛就要按照道路的標線,如果前車因為沒有按照規定的車道行駛,或者是進行了壓線行駛的話,那麼出現了追尾的事故,責任也是歸於前車的,是他沒有遵守交通秩序所導致的,一定不要掏錢了事。

高速上的安全距離要100米,城市高速路的安全距離要80米,普通道路的安全距離要50米,低速行駛及超低速行駛時也要保持10-30米的間距。

當車輛在調頭時,被直行車輛追尾或發生碰撞等事故時,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規定,也就是平時大家説的“轉彎讓直行”的原則,這種情況是由調頭車輛(前車)承擔事故責任。

(4)連環追尾:連環追尾的情況是非常特殊的,而它也曾出現在高速公路上,在這個時候由於涉及的車輛比較多,所以也一定不要急於賠錢私了,要等待交警前來進行相應的責任劃分才可以。這種多車連環追尾的情況比較特殊,當第一輛車剎車後,被後面的車追尾,第一輛車無責;第二輛車負責第一輛車的損失和自己車前部的損失;最後一輛車負責第二輛車後部的損失及自己的損失。

(5)前車停車:如果説在道路上行駛的好好的,前方突然來了一個急剎車,這時候我們因為反應不及時而進行的追尾,也是需要前車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因為在道路正常行駛是不能夠隨意急剎車的。前車是重型、中型載貨汽車或者是牽引車掛車廂的,車輛後部未按規定粘貼符合技術條件的反光標誌或未按規定安裝防撞安全設施,這種情況導致的後車追尾,前車負次要責任,後車負主要責任。

所以説出現交通事故之後,責任劃分也有很多的講究,如果您搞不明白的話,還是尋求交警和保險公司的幫助吧,畢竟他們幹這一行是專業的,大家有沒有出現過追尾呢?當時您又是怎樣劃分責任的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不小心追尾了他的車,不用擔心,如果你是正常行駛的話,不用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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