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 雖艱難卻合情合理合法
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月31日下午宣佈,原定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舉行。林鄭月娥直言這是一個“最艱難的決定”,而無論是立足當前香港疫情快要失控的現狀,還是從全世界很多國家延遲選舉的經驗來看,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都屬於一項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安排。
合情: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合乎香港疫情日趨嚴重的情勢,合乎香港主流民意的呼聲,是一個建立在維護市民利益基礎上的合乎情理的安排。
從7月8日到7月30日,香港新增新冠病例1852例,比過去半年累計的1300例上升140%,7月30日更是創下單日新增病例新高記錄149例,且90%為本地感染、近半數源頭未明,並已出現社區傳染。種種跡象都在顯示:香港疫情已出現逐漸失控的局面,但香港醫療系統卻不堪重負面臨“爆煲”,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衞生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在這種情況下,如若按期舉行選舉,因香港受制於現行法例,無法容許參選人在電視上進行競選宣傳、分日子投票、境外投票、電子投票、郵遞投票等,勢必會造成以下難以控制的局面:超過300萬名選民(假設投票率為70%)在同一天到全港615個投票站投票,與34000名工作人員近距離接觸,帶來非常高的交叉感染風險;已經染病者、被隔離者以及數十萬居住或滯留內地與海外的選民不能參與投票,從而造成這部分人的投票權被剝奪。
所以,香港社會各界連日來紛紛通過聯署、請願等方式,要求特區政府推遲立法會選舉,期望選舉能在確保公眾安全與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而香港特區政府也明白當務之急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保障市民的健康為施政首要考慮。
合理: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合乎世界上許多國家或地區的普遍共識,即“尊重科學,生命至上”“沒有安全的選舉環境,就沒有公平公正的選舉”等經驗與道理。
據國際研究機構統計,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至少有68個國家或地區因為疫情推遲了全國或地方選舉。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地方選舉推遲了至少一年半;原定5月在英格蘭118個地區議會舉行的選舉和都會市長選舉,包括倫敦市市長,延後一年舉行。至於那些仍然如期舉行選舉的國家,如近期的新加坡大選和日本東京都知事選舉,當地的新冠確診病例都在選後出現了明顯的大幅度上升。
所以,保護公眾健康是當前全人類最重要的事。香港特區政府不可能一邊呼籲市民不要外出聚集,一邊又呼籲市民外出投票,這實在不合常理。放下政治紛爭,為維護民眾福祉而推遲選舉,是最負責任的選擇,也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合法: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有法可依,符合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
香港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依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而做出,該決定亦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支持。關於選舉推遲情況下如何處理香港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
總之,將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是香港特區政府做出的一項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正確決定,是回應香港民意呼聲、符合香港民眾生命健康與利益福祉的重要決定。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依法作出的這項決定,並相信在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持和內地的大力援助下,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一定能帶領香港社會早日戰勝疫情。
偉大祖國是香港戰勝疫情和一切風險的堅強後盾。隨着港版“方艙醫院”即將於8月1日啓用,來自中央的幫助定會越來越多。畢竟,保護廣大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香港當前的首要任務,只有當香港跳出高危疫情的困境時,才能保障好參選人、投票人的合法政治權利,才能確保立法會選舉在公平公正安全的環境下舉行,從而選賢任能,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推動經濟振興和民生改善。(文丨趙靜)